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打完电话,柿子就去了“晶缘”。正是上学的时候,天丝并不在。“晶缘”里只有晶晶一个人在看着书。
晶晶那种女人,恬静柔美,一身白色的裙子,坐在那藤椅上,看着手中的书。那感觉要多美有多美。
晶晶一直都是曲岑仕喜欢的类型。虽然他嘴上一直说着喜欢天丝要追天丝,但是心底里,还是觉得晶晶才是最美的。
晶晶听到他的声音,看了过来,给了他一个微笑,目光又回到了书本上。她说道:“天丝去学校了。”
“嗯,我知道。”柿子坐在了晶晶的对面,而晶晶的目光继续看着书,理也不理他一下。
沉默了好一会之后,曲岑仕才说道:“晶晶,你是不是有什么超能力啊?”
“为什么这么说?”晶晶的目光依旧没有离开手里的书。
“我的意思是,你相不相信世界上有鬼呢?”
这次晶晶终于放下了书,看着他说道:“相信。”只是她的心中防范的心理也升腾了起来。上次在郊外,可不只那个男鬼发现了曲岑仕,晶晶也发现了他。只是晶晶知道,柿子是不会对她有伤害的。她并不愿意去伤害一个把她当朋友的人。
是的,她知道曲岑仕是把她当朋友了,但是她却不能把他当朋友。真的很矛盾,但是她必须这么做。她是注定没有朋友的。
晶晶回答得这么干脆,倒让柿子不知道怎么编下去了。在那犹豫了好一会才说道:“那,你是不是能看到什么灵异现象啊?”
晶晶一笑:“你是想问,我能不能见到鬼?那么你呢?”
“我?说出来也许你不信。我还真能见到鬼。而且我有个叔叔,就是做这行的。他告诉我,他在鬼市里见到一家一模一样的晶缘。哦,之前我拿了晶缘的相片给他看,是想让他以后买东西,都来你这里买的。”
曲岑仕没有说是自己在鬼市中看到的。如果那么说的话,就太明显了。就算说他是去鬼市玩,无意中看到的,也有种欲盖弥彰的感觉。他要表达的就是他知道晶缘,但是并不是刻意在调查的。
如果晶晶和天丝知道他刻意在调查晶缘的话,估计他下次来,就会被扫把直接赶出门了。
“哦。”晶晶一副好奇的样子,“真有鬼市啊。”
“嗯。”
沉默了,晶晶竟然没有接过话。不过这也符合晶晶的性格,曲岑仕只能接下话题来:“晶晶,你爸呢?这个店不是你爸开的吗?”
“他……死了。”
“什么时候走的?”
“去年。”
曲岑仕心中不平静了。那么鬼市的那家“晶缘”是在她爸爸死了之后去那边开的?如果是那样的话,之前推测的什么鬼市里同样的“当下”就不可能成立了啊。他烦躁地抓抓头,这里面说不清的事情太多了。
不过晶晶不是那种会主动说话的人,柿子也找不到话了,起身走向了那边的柜台,看着里面一个个精致的盒子说道:“我买个盒子。那个黑色的。”
晶晶连忙起身,给他拿了盒子,说道:“看在是熟人的份上,就收你五块钱吧。你要盒子干嘛?”
“给天丝装礼物。不是准备到我生日了嘛。”
“你生日你给她送礼物?”
“嗯,请她吃蛋糕当然要给礼物啊。”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