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晋升混元境,除了战斗力提升之外,还有两大好处,第一,寿命增加,在这年代,生存条件实在恶劣,普通人的寿命不出意外,自然死亡的话,大概在五十岁左右,而混元境的巫师,直接翻倍。
阶位越高,寿命增加的越多。
当然,单是寿命增加,并不值得开心,毕竟人越老,身体机能会不断下降,有时候活着,还不如死掉。
所以说,混元境的第二个好处,是延长人类的巅峰状态。
举个例子,混元境不是让巫师在一百岁后,多苟延残喘几年,而是让一位巫师,可以一直保持青春活力,延缓衰老的速度。
正常来说,一个人在二十二岁到三十二岁之间,是最强壮的,过后,身体机能会逐渐滑落,也就是所谓的衰老,但是晋升混元境后,哪怕是巫师四十岁,依旧可以处在黄金年龄。
四十岁后,迎风尿湿鞋?天天喝枸杞?不存在的,混元境的巫师,哪怕七十岁,依旧可以夜御百女。
“我……我也晋阶了!”
墨子初羡慕之余,看了自己一眼,蓦然发现皮肤上,也出现了一个图腾刺青,这正是晋阶的标志,而且他还感受了一下身体,果然更强壮了。
“我好像也进阶了!”
“还有我,你们看,我肩膀上有刺青!”
“我也算一个!”
女战士们议论纷纷,这才发现,所有人都晋升了一阶。
“是那股神秘的力量造成的吧?”
墨芜蘅分析,而墨子初的眼睛,已经羡慕又贪婪的望向了夏野插回后腰剑鞘中的短剑。
原本以为那把可以名列百大名剑榜的太阿,才是夏野的王牌,没想到,这把佩剑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可以抵挡不死之心,湮灭死亡之力,还拥有说不出的神奇效果,难不成这把剑,是神器?
“太棒了!”
小菘果眉开眼笑,因为血脉的关系,她的实力提升,和普通巫师不一样,非常艰难,可是现在,竟然升了一阶,要是回了部落,让大酋长知道,她一定会惊呆的。
“赶紧收拾一下战场,准备离开了!”
夏野深吸了几口气,这一场恶战,让他消耗很大,有了一种疲惫感。
“杀人舔包咯!”
小菘果先把大腿骨抄在了手中,跟着翻捡曹靖的尸体,一枚龙虎丹,一瓶治疗药,剩下的就是武器和匕首。
东西尽管不多,但是很值钱。
“啧,这家伙竟然也是先祖之子?”
菘果扒掉衣服后,找到了一枚青铜牌。
“以曹靖的实力,足够了!”
墨芜蘅感慨万千,要不是遇到夏野,曹靖会成为一个赢家,果然运气也很重要呀。
“注意警戒!”
珈朵没有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依旧保持了冷静。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