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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顺看着这些他带了一个月的人,无奈地叹气:“你们可能不太了解,二少曾经也是个兵,比你们更加优秀的兵,他不能当兵了,但他心中还想为大家做点事,为军人做点事情。”说完,唐顺就跳下桌子,随手把基金的文件放在桌子上就走出了食堂。
外面夜色深重,唐顺摸了摸口袋,却没有摸到烟,他愣了一下,才想到公司规定工作期间不可以吸烟。
唐顺抬头看了看天,没有月光,连星光也几不可见,但唐顺却觉得这样的夜色很美。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的疤,却想到当时如果不是那个人拉了那个黑鬼一下的话,恐怕他坏的就不止是脸皮了。
恐怕脑袋都会变成两半。
“呵。”
唐顺笑了一声,砸了砸嘴,莫名地有些可怜那个做了好事却不被知道的老大,如果一开始大家就知道安保公司是什么性质的,恐怕三百万失踪的事件根本就不会发生吧?
被他选入公司的这些家伙可都是很优秀的。
“老大,其实你才是最单纯的那个……”唐顺又露出无奈的表情,低声咕哝了一句,大步往前走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这个疤是怎么来的?”
林筱筱侧身躺在闫朗的怀里,两个人面对着面,就算这样柔软的小手也不老实,在闫朗的身上一下,一下轻轻地摸索着,每当发现凹凸不平的皮肤时,林筱筱总会问上这么一句。
这个男人穿上衣服的时候看起来就像贵公子,但脱下衣服之后却是满身的伤疤。林筱筱回忆第一次见到闫朗的时候,可能是当时他的气势太强大,她都没敢仔细看。
对林筱筱的问题闫朗并不吝啬解答。
“这是一次解救任务,遭遇了一伙雇佣兵,我这还算好,唐顺那小子直接伤在脸上,现在还没讨到老婆。”闫朗笑,颇有些幸灾乐祸。
林筱筱一抬头,就看到闫朗唇角噙着笑,看起来很放松的样子,也很迷人。
但林筱筱才看了两秒钟,闫朗就把林筱筱的脸压在怀里,淡淡地说了一句:“继续。”
林筱筱想笑的,但摸着他身上一块块的伤疤,却有些笑不出来。
“哪里有人喜欢被人数身上的疤的,闫朗,这些伤疤对你来说代表了什么?”
现在都这么狰狞,刚受伤的时候又会是什么样的?特别是还有圆圆的枪伤,那绝对可以要人命的!林筱筱从小就生活在和平的年代,她有些不敢想象会有人受这么多伤。
“经历,这些都是我的曾经。”
闫朗抚摸着林筱筱光滑的脊背,感受着那丝滑的触感,宁静的感觉让他心情也跟着变好。“虽然你不怕我,但我想你……更了解我。”
悠然的语气似乎带着点别的什么,林筱筱有些弄不清,却也明白了解对方只是他们的第一步而已。
不管以后会遇到什么,林筱筱觉得自己都愿意继续走下去。
第二天,一大早。
闫朗就起来了,大概是为了弥补昨天搞砸的晚饭,他再次亲自下厨。
林筱筱洗漱完出来时,就看到他已经换好了衣服,西装革履的站在炉子前,右手拿着一根长长的大圆勺,在锅里搅拌着,左手,则捏着手机,还在看邮件。
不知道谁说的,下厨的男人,最有魅力。
林筱筱昨晚看得急,光顾着笑,但今天这么一看,的确像那么个意思。
清晨的暖光,透着厨房的窗户,照射进来,将闫朗笼罩进那黄白色的光线里。
闫朗,站在逆光的位置,身姿挺拔,俊美异常,他的动作很缓慢,眼神也浅淡,光线太强,林筱筱甚至能看到他浅薄皮肤下,被渡了红边的绒毛。
熬粥,闫朗比较拿手,毕竟已经是第二次了,没有了昨晚的狼狈,他看起来,熟练而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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