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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偶遇辽人(第2页)

林轩后腰的两把八斩刀直接抽了出来,直接抵在胡人的脖子上,冷声道,“还试试吗?”

胡人的刀长,在近战讨不到便宜,反而林轩手里的八斩刀占了大便宜。

“你……”

“我什么?”

林轩拿着刀直接扇了忽然一个耳光,冷哼道,“老实滚回去喝酒,在汉人的土地上,就要守规矩!”

胡人还要继续战斗,却传来的主人的呵斥。

“巴赫鲁,够了,还不嫌丢人?”

长衫男直接起身,笑呵呵道,“鄙人耶启华,未请教?”

胡人的眼中充满了怨毒,但是主人制止,却又不敢直接面对林轩。

“林轩,从京城来的!”

林轩笑了笑,对方客气,自己也不好太得理不饶人,施礼道,“耶兄,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啊!”

不过蒋三虎却皱了皱眉头,他看得有些远。

这几年辽人铸刀技术又有长进了,以前他们可是拿不出这种好刀的。

话说,这长衫男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随身的下人居然带这么好的刀,身份怕是不一般呢!

耶启华倒是温文尔雅,对于刚才的小冲突丝毫不介意,反而跟林轩谈笑风生。

大部分的民众都不愿意和辽人接近,主要是他们十分粗鲁,而且因为两地市场爆发冲突,国仇家恨,不是说说就能了事的。

“这酒好烈啊!”

耶启华不由得惊讶,疑惑道,“贤弟是来贩酒的?如果是这样……我全包了!”

“算是吧!”林轩点点头,转身对蒋三虎道,“去,拿二十坛,算是给耶兄的见面礼!”

蒋三虎点点头,直接出门办理。

这次林轩来,并没有带太多,主要是给穆英秀手底下的双红棍带的。

不过大部分的酒水还在路上了,说话这一两天也就能弄过来了。

“那就多谢了!”

耶启华举起杯子,哈哈笑道,“小兄弟长得好俊俏,在草原,能迷死一大帮的姑娘。”

“你长得也不错!”

林轩也一饮而尽,笑呵呵道,“其实我对草原还是比较有好感的,那歌怎么唱来的?”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林轩无比陶醉道,“策马奔驰,想着就畅快无比!”

耶启华不想眼前的少年居然能唱出这么好的歌曲,点头道,“好啊,我们草原人最好客了,不管你到谁的帐篷你去,都是朋友,一定杀羊喝酒,管够。”

“说定了!”林轩举起酒杯,玩味道,“我去的时候,一定要杀羊啊!”

“那当然了,来上京,直接找我!”耶启华根本就不当回事。

林轩凑了凑身子,疑惑道,“兄弟,你来这是干嘛的?”

“哦,为兄带来了五十匹好马,打算卖了!”

耶启华哈哈一笑,半真半假道,“买点汉人的东西回去,巴赫鲁去牵三批最好的马,尤其是是那匹踏雪白龙追给公子留下!”

“主人……”

巴赫鲁显然觉得,这有些过份,尤其是那匹踏雪白龙,别说在大周,就是在草原上都是难得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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