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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跑!”
这声音,是楚衣茗!
随之而来的是激烈的金铁交鸣声,刘恒毫不犹豫猛冲上前,相距不足十丈,已经用魂力感知到了这妖魔的模样。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高达三米的巨人身影,异常雄壮威猛,如山岳如巨熊,长发披散。刘恒接近两米的身高,居然还不到他的腰,单是身材的差距都给人一种巨大的压迫感。
这巨人皮肤是青色的,满是怪异花纹和皱褶,不知是画上去的还是天生的,更增添了他那野性蛮横的气息。
他的长发,细看才发觉竟是一头青绿的枝叶,茂密生长。而手脚关节处和面颊上还有不少细长的骨刺,看上去更加狰狞如恶魔。
“难怪叫做妖魔,乍一看像过于高壮的人,其实早就变成杀人如麻的妖魔了!”
饱读诗书的刘恒知道,这些妖魔远古之前同样是人,却和众多妖族融合,诞生了这超越凡俗的妖魔族。如今看来,他们早就和人族背道而驰,成为了截然不同的两个种族了。
而且听他们的口气,竟然把人族视为老鼠,是何等的数典忘祖!
他们的祖先要是听到这样的话,恐怕会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唾弃这些不肖子孙!
面对这伟岸如山的身影,刘恒猛然跃起,长刀如雪!
“还是个瞎子,真是可怜。这浑身浴血的样子,得有多惨……”
这妖魔啧啧怪叹,一副嘲讽的口气,可是说着说着忽然呆立原地,仿佛遇到了让人惊悚的事情,“不对,不对,你浑身都是血,怎么可能还活着!”
妖魔族恐怕是世上最熟悉天血魔坑的种族了,但他从没遇见过这样浑身流血。却没被圣地抽空气血和血肉,还能活蹦乱跳的人!
这彻底颠覆了他对魔坑的认知。
可他哪里知道,刘恒不睁眼睛是封闭了眼窍,浑身的血却都不是他自己的。而是近十种神兽真血凝聚的血膜。这事情说起来都格外匪夷所思,别说他不理解了,到底怎么做到的,刘恒现在想起来自己都不是太清楚。
要是没有《血炼功》意念,他遇到天马真血时就该被吞噬了。要是没机缘巧合遇到古怪骷髅头。他早就被赶入魔泉仙光里消失了。要是没有两相结合,还有堪比宝甲的坚韧皮膜,他也不敢任由这么多神兽真血包裹全身,自然就不可能施展气血内力和魂力,以这种奇异的状态闯出了魔坑的中心。
回头想想,没有这么多阴差阳错,他绝不可能活到现在。
可是其中的诡异,他懒得解答妖魔的困惑,趁着妖魔震惊的当口,一刀如惊电长虹。霎时间划破虚空,刀气斩向了妖魔的脑袋。
刘恒刀速之快已经堪称武夫境绝顶了,可妖魔还没回过神来,已经近乎本能般骤然伸手,竟然抢在刘恒刀气临身之前,粗壮得难以想象的手臂已经挡在了自己的脑袋之外。
这反应的速度,快得让刘恒震撼。
知微见著,只这小小举动足以看出妖魔族,的确有自傲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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