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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在李大根家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李大根怕出事儿,就没让他上山,而是把他送到了唐翠华家。
现在,王旭跟唐翠华有事儿的穿的遍大街都是,但是,一个没结婚,一个是寡妇,虽然唐翠华比王旭大了十多岁快一轮,但只要他俩愿意,谁也说不出啥来。
王旭回来后,就被安顿着躺下了,他醉的跟一滩烂泥似的,躺在床上直哼哼。
唐翠华也坏,脱光了在王旭面前跳大神,晃得他脸红脖子粗哦,电线杆竖起来都快捅破天了,看着唐翠华,她身上哪儿都想摸摸亲亲的,但是,连抬抬手的劲儿都没有,也只能望“某处”兴叹了。
什么叫看得见、摸不着、吃不到?这就是了!
唐翠华就是个害死人不偿命的妖精,看到王旭那难受的模样,哼哼两声,去旁边屋搂着糖糖睡觉去了,留下王旭自己独守空房,至少两个小时后,才迷迷糊糊睡着。
但是后半夜,村子里炸开了锅!
村子北面,有户人家,叫孙福宝,孙福宝三十多岁,长得牛高马大,娶了个娇小玲珑的媳妇,小男孩儿已经五岁了,长得有红似白的,非常可爱,但就在这天晚上,孩子没了!
“王旭,王旭,快起来,快起来。”
王旭揉揉眼睛,问:“怎么了?这才几点呀?”
外面天还黑着,唐翠华穿了一件棉袄,敞着怀跑过来,推醒了王旭,王旭看看外面的天儿,又看看唐翠华,嘿嘿一笑,在唐翠华还没反应过来时,就把她弄到了炕上,一通亲一通摸,把唐翠华折腾的头发散乱、媚眼如丝,小脸红扑扑的,都快滴出水来。
“王旭别折腾了,孙家儿子丢了!”
王旭一愣,把嘴里含着的红豆吐出去,抬头问:“你说什么?孙家儿子?那个孙家?”
“孙福宝。”
孙福宝为人不错,但是就是脾气不好,嘴比较臭,所以在村儿里人缘一般,可是丢孩子这事儿确实是千年不遇的大事儿,孩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家人的希望和命根子,所以,全村儿人互相招呼,很快全村而都动员起来了。
大家点起火把,在杜黑牛、曹爷爷等人的指挥下,开始村儿里村外的找。
但是,一晚上过去了,没有任何一点消息。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大家这样乱哄哄的找,连怎么丢的,很么时候丢的都不知道,往哪儿找去?”
村委会里,王旭好容易挤进来,打断了那些叔叔大爷们的讨论,杜黑牛一愣,指着王旭说:“你个小屁孩子,懂什么,赶紧走,出去出去!”
王旭脖子一梗,说:“村长,我不是捣乱,这大雪天的,漫山遍野都是雪,那个小偷偷了孩子能够远走高飞?黑旦开着拖拉机往外走,开出去十多里地,都见不到一个脚印儿,很显然,孩子要么在村儿里,要么在山里,所以,我们现在必须要知道孩子怎么丢的,这是多简单的道理呀?”
“你懂个屁,别在这里胡咧咧,去去去,一边玩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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