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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三郎终于离开了丁香的房间,丁香松了一口大气。
她赶紧的梳理好头发,准备出去帮阿娘煮早饭。
今天早上,有两尊大神在她家吃早饭,不可能是白粥就萝卜干。
她刚出房间,阿旺便迎上来。
它像上次一样,咬着丁香的裤脚,将她往后院拖。
丁香心里一动,阿旺这个样子,难道是小狐昨天晚上过来了?
她赶紧的跟着阿旺去后院,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在后院的药材地里,她看见了掉落在地下的棕黄色毛发。
那不是阿旺的毛发,而是小狐身上掉下的,不然阿旺不会拉着她来看。
果然,丁香还在一块石头上,看见了小狐用石子划的歪歪扭扭的字:你会不会重色轻友?
丁香脸红了,心里暗骂:小狐你这只小混蛋,你懂个屁啊!
萧混蛋对于她来说,还绝对称不上色!
小狐对她来说,倒可以勉勉强强称得上是友。
它那么不信任她,还真是一只小混蛋!
她几次三番的救它,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它还在哪里怀疑她。
不过,想想也是情有可原,它肯定是嗅出了,萧混蛋昨晚上和她睡在了一张床上。
孤男寡女睡在了一张床上,肯定一起那个了,也难怪它会多想。
算了,不和小家伙一般见识。
丁香赶紧的将石头上的字擦干净,没留下一丝痕迹。
然后丁香又赶紧的去了厨房。
她看见她阿娘已经从菜园子里摘回了菜,还洗干净了。
锅里的水已经开了,要先杀鸡,然后才蒸饭。
没办法,家里多了两尊大神吃饭,大山里除了猪肉,就是即杀即煮的鸡肉才方便一些。
鱼塘里的鱼,是要养足一年,到过年的时候才会下网去捞,平时是不会有鱼吃的。
鸭子也是要养一年,一般到过年的时候才肥壮。
这买鸡的钱,倒不用愁,萧混蛋是个大方的,太子也不是个小气的。
他们在她家里吃饭,不仅给够了买菜买肉的钱,甚至连阿娘阿弟和杨志表哥的工钱都给足了。
这时候杨志和艾桔梗也已经起床。
杨志是磨刀霍霍准备杀鸡,艾桔梗则准备给他打下手。
两人就在正屋的天井里,杀了两只还没生过蛋的嫩母鸡。
丁香心里一动,这种没生过蛋的嫩母鸡,它们的肉特别嫩滑,很适合煲鸡粥。
昨晚上,以为萧混蛋和太子他们会回来吃饭,她阿娘蒸了好多饭,正好用那些剩饭煲粥。
粥煲好后再下鸡肉,煲一锅姜丝鸡粥,又好吃又简单,免得阿娘辛苦的忙前忙后,光菜就起码要炒七八盘。
丁香去了厨房,将她的打算和芸娘一说,芸娘也是同意的。
秋来了,天气已经转冷,就算古时候没有冰箱,昨晚上的剩饭也没变质。
这可能和古时候的空气没有污染有关,没有冰箱,很多熟食只要放在通风处,即便是放两天也不会坏。
入乡随俗,这个剩饭粥,丁香穿越过来,就吃过好多次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它有个特点就是煮的时间短,而且和用米熬成的粥,颜色和香味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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