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3
挤羊奶、剪羊毛、接生小牛、赶羊牧牛……
只要和动物有关,知音学得很快,感觉天生就是游牧民族。
更甚于此,她比任何一个草原女子都认真,每天从早到晚,忙进忙出。
唯一美中不足,跟「吃」有关,女人都会做的,她怎么都学不来,不是肉燉焦,奶煮糊,茶烧乾,更匪夷所思的是,就连铜锅底都能烧出数个大小不一的黑洞,累得吴尚宫和兰儿天天刷锅,塔葛尔补锅,歌舒捷才准她不用学做菜。
想尝她的手艺,这一辈子都没指望。
秋阳的尾巴缓缓掠过草原,天上的云时而像棉花,时而像糖霜,时而像苍龙,时而像火海,奇幻的变化感染到大月氏每个子民,他们对大唐公主不再畏惧,没有距离的亲切感,使她深受喜爱。
即使上天已经不再降下天珠,但子民对公主的喜爱,有增无减。
看她穿着湖服,绑着长辫,像寻常游牧女子一样跪膝挤奶,真是窝心。
这天,草原上来了很多娇客,不知从哪儿跑来的一大群野马,惊动了大漠男儿,每个男儿都高举着套马鞭,套住哪一匹马,那一匹马就是自己的财產,一拥而上的人跟落荒而逃的马,好不热闹。
人码经过一番搏斗,人获得绝对的胜利,野马全数被擒捉。
大君套了十八匹野马,收穫最多的,驯马驯了五天,一早就叫知音、吴尚宫和兰儿穿上骑马装,到马厩来选马,她们三个都没有自己的马,马和主人是心灵相通的,骑别人的马不方便,赶牛赶扬更不能没马。
到了马厩,已经有不少人围观,运气好,大君会将剩下的十五匹马送给他一匹
,有十五次机会,难怪大家抢着来碰运气。
「三位请用自己的眼睛挑,是你的马,你会对牠有一见钟情的感觉。」管马的督使向她们三个解说。「请公主先挑。」
棕的、白的、黑的,花的,匹匹身高腿长,个个威武雄壮。
知音一眼就看中,在马群之外,枣红色的骏马,像大君一样出色,也像她一样孤独,兼具她两人的影子。「我要枣红色的马。」
「不行。」坐在木栏上,悠哉游哉的歌舒捷立刻反对。
「为什么不行?」总要说个理由出来,才能让她心服口服。
「牠是烈马,烈马难驯,男子汉才能骑牠,你一个弱质女流,只会被牠摔下去……」看她不为所动,再加上威胁恐吓。「搞不好牠还用马蹄踩你几脚,踩得你肚破肠流,脑浆迸溢
!」
呃……
开口闭口死字,她还不是活到现在,完好无缺……
好啦好啦,她承认,身体缺了一点,不过补了更多肉回来。
那天的烤全羊,才是撑得她险些就肚破肠流,被他逼吃下四隻羊腿,从晚上吃到隔天中午,吃不完不准她睡,好惨烈,从那天起,只要他人在,她就被当成鸭子灌食,他一不在,她连一口奶酥茶都不肯喝。
所以说,肚破肠流的威胁恐吓,吓唬不倒她的。
至于脑浆四溢,只要躲得快就安全了,而她正好是「闪躲专家」。
「我喜欢牠。」知音壮大胆子,小小声的说。
甚么!
这女人竟然当百眾人的面,顶___撞___大君!
不待歌舒捷发怒,塔葛尔抢快一步。「公主中意,就牠了。」
「塔葛尔你_____」公主的死活由他决定,可恶的大熊,越俎代庖。
「我说错了甚么?大君?」塔葛尔偏着头搔髭,目光越过大君的侧面。
那个肥婆,叫甚么来着……对了,吴尚宫,公主的乳娘,怎么变瘦了许多?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