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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阿爸不是那种人。”宾玛温婉笑道,“你安心在这里住着,阿爸不会向你收钱的。”
“咳咳,但愿吧……”
喝过一点粥,我就模模糊糊的有了困意。伤口虽然已经好了,但还是一阵阵的肿痛,我半睡半醒,脑子里满是昨天杀人的场景。
被杀的少年叫那恒,是摩梭族人,却不知道是哪家的人,等有机会向宾玛打听一下……
晚上吃饭,我已经能从床上爬起来。因为地方习俗,晚餐格外丰盛,有手抓肉,烤肉,肉汤,还有难以名状的黑乎乎熏肉。
只有我和宾玛两个人,桌子上却放着三双碗筷,我以为还有人,所以一直没有动筷。
大概过去十分钟左右,宾玛叹了口气道,“我们吃吧,不等了。”
“家里还有客人?”
“是我哥哥。”宾玛叹了口气道,“他从昨天下午出去,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不过也很常见了,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估计被阿爸打了一顿后,躲在什么地方怄气。”
昨天下午?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旋即不动声色的询问道,“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他叫那恒。怎么了,你见过他?”
“没……没有。”我强做镇定,夹起一块黑乎乎的肉吞下去,骨头脆脆的,肉质有点像羊肉,但膻味更淡一些。
我忙转移话题道,“这是什么肉类,感觉味道不错的样子。”
“哦?你竟然吃得下这个东西,这是老鼠肉,一般外地人不怎么不接受,不过味道真不错,而且有营养哦。”
我强忍着头皮发麻,掰开一块肉,“那……这里面黄色的东西是什么?”
“可能是老鼠屎吧。”
“……”
见我脸色铁青的样子,宾玛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捂着肚子道,“骗你的,老鼠的内脏早被掏出来,这是脑浆,吃下去很有营养的。”
呕——
吃饭过程中,我再也没有碰那个黑乎乎的肉块,却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些关于那恒的事情。
还好,宾玛似乎不怎么待见那个叫那恒的少年,似乎还有些……厌恶。
虽然她已经很刻意的在描述那恒时,没有说过激的话语,但眼神中的鄙视与厌恶却无法掩盖。
陈述后,我了解到,因为走婚的习俗,两个男人同时看中一个女人,要与其结阿夏婚,女人在两男间摇摆不定,最终通过决斗的方式,选择一个健壮的男人。
两个脑残的男人,为了一个举棋不定的女子,进行生死决斗,一个死了,一个残废。
女子看不起残废的男人,抛弃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恨着汉族的货郎私奔出村子,只有几岁的两个孩子,就被陆离收养,悉心照料,教授医术。
宾玛知道,陆离的医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所以一直努力学习,反倒是那恒仗着陆离的威望,从小就好吃懒做,好偷鸡摸狗的勾当,到现在没有女孩子愿意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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