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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儒走了,他没有留下来等待李百千的死亡,他不忍心看到一个义士就这么死在自己的面前。
常威微笑着对李百千道:“这位侯爷,跟咱们印象中的有些不同啊!”
李百千淡淡道:“以前都是道听途,三人成虎的道理咱们都懂,就是有时候没有注意而已。他是很不同,我希望他能够越走越远。”
常威从腰间抽出一把刀:“做好准备了吗?”
李百千没有一死之前的恐惧,反而还有心思跟常威笑话:“如果不是服毒会让脑袋上的颜色发生变化,我还真不愿意你用杀牲口的刀送我上路。来吧!好兄弟!早死晚死,总是要死的,路我已经选了,走下去才是正道。”
刀很,只有中指长,但是刀很锋利。
不管是山上的大虫还是熊瞎子,这刀都能轻松的割开对方的皮肤。
这刀,是常威用来杀牲口的刀,也是用来杀人的刀。
他只有一把刀,一把让认识他的人都感到畏惧的刀,除了范无咎。
十分平静的将李百千杀死,看着老友安详的神情,等到血差不多流干了之后,常威才用刀轻轻割下老友的头颅。
这头颅,他有用。
易容术对于常威来根本不算什么,行走江湖的人,多一副面孔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希望。像常威这种刀头舔血的人,最喜欢的不是跟官府斗,而是戴着另外一副面具出现在自己的仇人面前,让仇人感恩戴德。
起来,常威是一个有些心理变态的人。
跟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不同的是,他心中坚持自己的道,这道到底是什么,连他最好的朋友李百千都不知道。
今日,他就要为了自己的道,做出自己的选择。
两天,整整两天时间,常威都是守着李百千的人头。
人头一发生变化,刀最后完成的时候,已经完全看不出李百千的脸跟张儒的脸有什么区别了。
还有一天,还有一天就是张儒来拿人头的时间,也是常威最后陪伴老友的时间。
这一夜,他提了一壶老酒,将李百千的人头用石灰腌好,对着李百千的无头尸体自斟自饮。
“兄弟,你先走,要不了多久,老哥就会下来陪你了。真的,你能够做出这样的决定,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没有办法,欠人的需要还,而且咱们欠的而不是一两条命。
那位侯爷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咱们现在也只是看了个大概,黄泉路上你不会寂寞。如果他是两面三刀的货色,大不了咱们回来找他就是了。
你这一路也算艰辛,就没过几天好日子,老子用了两年的积蓄给你找了京城最好的窑姐踏踏实实伺候了你三天。走之前你还享受了这等乐趣,老子算是对得起你了。
罢了罢了,你都已经死了,老子那么多废话也没用。反正,人早晚都是要死的,老子如果死了之后还能在石碑上刻上名字,不定我家那为老不尊的师父,得从坟头跳出来去村西头打一壶老酒。
咱啊,都是苦命的人,什么。。。。。。”
是夜,常威酩酊大醉。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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