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出生时,司狱玲珑九州第一的威名已无人能撼动,街头巷尾的小孩聚在一起过家家,总会为“谁扮司狱玲珑”的问题打起来。
但也有像秀秀这样的小孩,觉得司狱玲珑固然厉害,可到底人还活着,而且作风正派,修行之路强得顺风顺水,在传奇性上,还是比英年早逝的兵家诡将略输一筹。
人人都说梅池春是助纣为虐。
但在听着“兼爱”“非攻”长大的秀秀看来,“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这样的大道理,哪有杀伐决断的兵家命将威风?
即便梅池春最终输给司狱玲珑,落败身死,秀秀对他的仰慕也没有半分折损。
——败在司狱玲珑剑下也算虽败犹荣,无需自卑。
也因此,当秀秀在黑市瞧见一枚白玉镂刻梅花纹样的玉佩时,她当场眼前一亮。
这不和说书先生里提过的梅池春随身之物一模一样吗!
秀秀毫不犹豫,掏空小金库也要买下来。
那时的她哪会知道,这枚梅花玉佩有朝一日还能救她一命。
而此刻,秀秀瞧着那少年手里捏着的玉佩,眼珠咕噜一转,立刻先发制人:
“姐姐!他抢我哥的玉佩,你快帮我
抢回来!”
顺着秀秀所指的方向,珑玲回头看到了那个血衣少年。
方才两人在半空擦肩而过,那时她只注意到巫山的师元龙,却忽视了被瞬移到她身后的邪祟。
换做以前,珑玲绝不会犯这种错误,但灵修捕捉天地灵气的范围本就受境界影响。
此番也不能说她大意,的确是力不能及的情况。
眼前少年乌糟的乱发下,是一张满是血污尘土的面庞,即便如此,也仍能看出他高挺的鼻梁和狭长双目。
那双眼眼尾微勾,不笑时亦有三分多情,更不必说笑起来时,连看路边的狗都深情款款。
……莫名的,珑玲忽而想到一个故人。
良久,血衣少年阴恻恻地笑了一下:
“你哥的玉佩?那你倒是说说,你哥和你爹娘是何年生何年死,这天下相差百岁的兄妹,我孤陋寡闻,竟是没见过几个呢。”
秀秀像是被人揪住命脉的小鸡仔,一下子没了声音。
“把玉佩还给她。”
一只手在他眼前摊开,梅池春视线上移,看到一张皎白似玉的面容。
原本讥讽弯起的唇角缓缓落下。
她居然真的没有认出他。
这本该是件值得庆幸的事,然而看到她神色平静地摊手找他要回玉佩,梅池春又只觉得一股无名火往上窜。
她永远是这样。
看上去一副需要人伸手相救的模样,实际上,大名鼎鼎的司狱玲珑何须旁人来救?
自作多情,自讨没趣。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