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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四章陛下!
其实以唐欢的身手,即便被这个气质尊贵的女人察觉。他也完全有能力在女人拉响警报之前,再次从女人的视线中消失。并成功离开白金汉宫。
但唐欢并没有如此做。
一来,他被这个女人的独特气质吸引住了。否则,他也不会怔怔地凝视对方,并因此露出破绽。被女人察觉到端倪。
二来,女人并没有大呼小叫,发现有不速之客就直接叫人。这也让唐欢感受到,女人并没有对自己露出太强烈的敌意。
综上所述,唐欢选择了现身。
而不是落荒而逃。
跑路,始终是一件狼狈且不雅的事儿。
在这充满高贵且森严的宫殿之内,唐欢无形之中,也想保持自己的优雅。
尽管这有可能令他身陷囹圄,置身险境。
但一时间脑子发热,唐欢选择了留下。
唐欢的样貌在华夏的审美当中,就绝对谈不上英俊。再加上年纪大了,鬓角还略有白发。如果不修饰一下,打扮一下,还真有点落拓老男人的沦落气质。生活事业均很失意。
在国外,尤其是俊男靓女横生的伦敦。他这模样,就更谈不上出色了。
连普通,都算不上。
伦敦的普通男人什么标准?
高鼻梁,蓝眼睛,一头金灿灿的卷发。
这基本是英国人的标配。
欢哥除了鼻子还算高挺,连眼睛,都实在算不上大。顶多有点深邃,有点有神。
嗯——
女人在转身瞧见唐欢的那一刻,一点儿也没有和唐欢产生相同的惊艳共鸣。
所以说,基因是多么的重要啊。
好的基因,才能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就欢哥这长相,基本就没什么女人会对他一见钟情了。
但欢哥在意吗?
他并不在意。
因为他在努力赚钱,当他赚够了钱。他就用钞票做衣服,做增高鞋。以后头发掉没了,他就把钞票切成丝,贴在脑门上当头发。
他不信没人对他一见钟情…
这真是一个浑身上下都透着市侩和铜臭气息的男人。
与亭台之下那个浑身散发着尊贵气息的女人,截然相反。
唐欢走出来,目光平和地望过去。
他不确定女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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