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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严对此不做评价。
不敢说,感觉沈哥茶茶的。
大约排了十分钟,终于轮到我和季严了,巧的是招牌菜就剩下最后两盘了,我和季严正好一人一盘。
“威尔沙,好人啊。”’
季严吃着招牌菜,觉得刚刚威尔沙跑得好,不然他和沈哥就有一个吃不上招牌菜了。
我吃着饭,想着刚刚刷卡时在餐卡上显示出来的金额。
嗯,钱有点多。
闻笙从不来学院餐厅用餐的吗?
也是,他应该配有专门的厨师,厨师每天都会烧他喜欢吃的菜。
我左手持叉,右手持刀,轻轻松松将盘中的大块肉切成小块然后送进嘴里,吃的那叫一个面不改色。
季严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轻声道:“沈哥,你真的不是后来流放到浮游星的吗?”
我咬着肉,看他:“你想说什么?”
季严低声道:“我的意思是,哥,你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从小生活在浮游星那种地方的人。不是,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你是我永远的哥。但是哥,你真的是我见过最不像平民的平民。”他指了指我的手,“你看,你用刀叉的动作很熟练,看不出一点新手的生疏感。”
季严看我,认真道:“哥,你真的没有牛逼轰轰的身世吗?”
我也看他,认真道:“我想有,你帮我查查哪个有钱人家十几年前丢孩子了,我赶着排队去认亲。”
季严顿时泄气。
我继续吃,告诉他梦里什么都有,但我睡梦不好,很少做梦。
季严也知道是他在异想天开,但真的很奇怪啊,哪有人第一次用刀叉吃饭就用的这么熟练的?
我没说话。
我没有原主的记忆,我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浮游星的原住民。
弥尔曾说,在认识我之前,他从未在八二区听说过有我这么一号人。
当然,每个人都存在信息茧房,弥尔不知道不代表我就不存在。
关于原主的经历,最早可以追溯到加入暗夜帝国的那一年。
六年前。
六年前,原主顶多十三四岁,有这么小的流放者吗?
哦,听说覃之鹤很小就来八二区了,他也挺惨的。
我同情了覃之鹤一秒钟。
一秒后。
覃之鹤,爬。
因为想到了覃之鹤,我又被恶心到了,吃的也越发不是滋味。
都说恨比爱要记得长久。
爱,我不知道。
恨,是真的很长久。
哪怕我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覃之鹤,但他就是那个吃苹果时呛到喉咙的苹果核,是那根扎在你喉咙里的鱼刺,无论怎么遗忘,一旦看到或是听到他的名字,哪怕是仅仅和他有关的,那些关于他的记忆就会重新浮现在脑海中。
无比清晰。
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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