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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元琳若是跟着李晶莹,将来再嫁肯定就比较难一点,如果孩子跟着于天成,那李晶莹就好再嫁,尤其是她现在很年轻,模样又不错,平时也不下地干活,那是李晶莹当大小姐伺候着养到现在的。
爸,你说句话。李元就道,反正按照我的意思,小元琳得要。
看看那边什么意思吧。李不群就说。
没说要小元琳,那就是不想要。
那行,劳烦各位在这边歇歇,晌午块吃饭,我叫人带那边的人过来。李元说着就开始打电话。
郑婶郑叔这时候才过来,不过没参与也没过问,两口子直接进了厨房,肉、鱼什么的都拿出来,给准备酒席,等人的空档,李元也进了厨房,道:妈,你去房间歇着,这些活我来。
这会子郑婶已经能明显看出来怀了,而且胎也坐稳了,所以没什么不敢叫人知道的,村里这才知道郑叔郑婶盘了这么多年的孩子,这就完全意想不到的有了。
不过也都理解,因为大部分人都有点迷信这个,说是身体没毛病的夫妻怀不上孩子,那肯定是德行不太够,只要收养个孩子,这孩子的福缘肯定马上找过来。
第109章
按理说作为已经成年,已经成立家庭,独立生活的人,很多事情都应该是自己把控,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自己也有这个权利。
只是当初李晶莹跟于天成结婚,是李不群看中于天成有手艺,而于天成那边,是他父母看中李元在外面念书,大概率会留在城里,将来养老归李晶莹管,而且李不群的钱肯定都是给李晶莹。
也就是说,是两边的老人觉得都很不错,这边让李晶莹和于天成结了婚。
现在要离婚,李元请来村里的这些长辈,或许是在别的地方看上去很匪夷所思,但在靠山村,这很正常。
离婚倒也不难,不过是办个手续而已,但两个人还有孩子,这就得必须商量好。
李不群不想养小元琳。
几个人对视一眼,都没说话。
不带孩子,离了婚的妇女再找对象就比较容易一点,而且也能找条件更好一点的,李不群这是为了李晶莹考虑,谁也不能说他错了,但也没谁说他做对了。
姐,小元琳你要不要?李元就问李晶莹。
李晶莹抬起头,木着脸,开口道:活着太累了。
她也不傻,小元琳是自己亲生的女儿,要说一点感情都没有那也不对,毕竟这些年拉拔长大的,可她长这么大,大事要么是李不群做主,要么是于天成做主,她就是个附庸,不用承担责任,也不用付出什么。
很聪明的在夹缝和附庸中让自己过上更好更舒服的日子。
那行吧。李元就笑,等那边的人过来再商量。
有朱武帮忙,于天成的父母过来的很顺利。
于天成那边需要拿七万块钱,他一开始又想写欠条,写李不群的名字,被识破之后,又想着写李晶莹的名字,让朱武安排的人一顿冷嘲热讽之后,到底是写了欠条,写了他爹的名字。
拿了欠条,金三便安排人送于天成回家拿钱。
这时候于天成的父母已经来靠山村了,那边没给于天成打电话的机会,他中途几次想跑都让抓了回来,还去父母家里翻箱倒柜地找钱。
老头老太那是活了一辈子的,藏钱的本事岂能小觑?
于天成没找到钱,只能捏着鼻子自己拿钱。
金三的人拿了钱,便直接送于天成来靠山村,进了大房子。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孩子的事。李洪将就问了句。
于天成便赶忙开口,我的孩子自然是我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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