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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落魄的天生最后还是离开了皇国都城,如同丧家之犬一般,一路流浪着。
这一路,他越过了大山,穿过了河流,渴饮朝露,饥食野果。困了便以天为被,地为床。
短短几天时间,便再也看不到当初的意气风发模样。犹如一个逃难的难民,浑身肮脏,满脸的胡须。
原来,再强大的一个人,当失去信仰,短短的时间内,会变得连一个普通人也不如。
不知何时,当天生抬起头,已经远离了荒山,来到了一个城镇中。
高大的城池,繁荣的街道,地处中原的皇国,即使远离都城,那一座座城镇,仍然要比他国繁荣热闹许多。
映入眼前的是宽阔整洁的街道,来来往往穿梭的人群,热闹的集市,这里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但如今,天生不仅心融入不了尘世,形象也与这里格格不入。
“滚开,哪里来的臭乞丐。”
一声臭骂之后,很快“啪”的一声,一皮鞭抽打在天生身上。天生卷缩着身子,唯唯诺诺的从街道上躲到了街角处。
只见一辆精美华贵的马车缓缓向前行进,一看里面乘坐的人便是非富即贵。周围的行人早就已经知趣的躲避在一旁,只有天生浑噩而不自知。
一鞭打在身上,天生也并未感觉到疼痛,并不在意。只是一脸直勾勾的看着身旁一间热闹的酒馆。
酒馆里人来人往,生意极好。
“正所谓一醉解千愁,兄弟你不就是失恋了吗,来干了这碗酒,我保证你连那女的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
酒馆中,两个年轻人正聊着话,那失恋的年轻人看着碗中一大碗的酒,一脸的苦涩,仿佛不喜此道。但是一想着自己爱慕难舍的那位钟小姐,一直对自己爱搭不理,就一阵心痛。
男子鼓起了勇气,一碗酒下肚,顿时脸色变得青紫。
同伴拍着失恋男子的肩,得意道:“怎么样,我说了吧,这酒可是治疗情伤的圣药啊!”
可他话刚说完,那男子就跑到一旁狂吐不止。
“哎。”
同伴见自己这位发小如此不胜酒量,不由的摇了摇头,只得顾自端起碗中的酒准备一饮而尽。
就在这时,一个乞丐模样的邋遢男子直接冲进了酒馆,一把夺过他碗中的酒一饮而尽。仿佛还未尽兴一般,又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酒坛。
目光如同饿狼一般,饥渴难耐,他抱着一坛酒就直接咕噜咕噜喝了下去,仅仅片刻时间,就将整坛子酒喝得一干二净。
“老板,这哪里来的乞丐,还要不要人好好喝酒了。”男子一脸的晦气之色,没想到陪好友出来喝酒,还能遇到这等事。
老板见状,急忙指挥店中伙计赶走这闯进店中闹事的乞丐。
酒馆本来就是就是喝酒之地,因此总有顾客喝醉酒之后闹事,对于这种事情,店中两个伙计早就已经是驾轻就熟。
他们将闯进店里的天生合力架了出去,扔在街上,就是一顿疯狂的拳打脚踢。
“好大的胆子,竟敢到这里闹事,活的不耐烦了。”
“马勒戈壁”
对于乞丐这种下等人,两个伙计动起手来毫不手软,狠狠发泄了好一会儿,才收手返回店中。也不管那被打的鼻青脸肿,抱头卷缩的乞丐是死是活。
“酒,我要酒!”
天生痛苦的躺在地上,本来滴酒不沾的他,一坛子酒下肚,此刻已是头痛欲裂。但这还不够,不是说一醉解千愁吗?不是说喝醉了就记不起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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