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是吃你的饭吧。”
作者有话说:
二非:二更十二点前
第27章
这几天和李明申深入接触之后,赵夏卿总算明白一个道理。
想泡男人,其实很简单。
如果把男人分为三类,一种是有钱的,一种是没钱的,还有一种说有钱没钱,说没钱有钱的。
这三种男人,最上面的和最下面的,是特别好追的。
总之就是他们越没有什么,就越带着他们体验什么。
比如那种囊中羞涩,又慕强往上爬又不想奋斗的男人,
最好的相处模式,就是开着跑车天天带他吃山珍海味,体验上流社会的繁华与奢靡,一准儿的头晕脑胀。
而跟有身价地位的男人相处,最最最简单。
不仅简单,还少花钱。
就带他们体验生活,去吃路边摊,去喝羊肉汤,去品味一下露天烧烤,拿着铁签子撸串。
他们什么大场面没见识过,越不在意他的身份地位,人家越觉得你个性真实。
尤其像李明申这种摸爬滚打,自己吃过苦,一步步走到如今的男人,不管他脸上有多嫌弃,尽管带着他去市井里走一圈。
不仅体验了生活,还追忆了往昔。
如此一来,虽然不一定是他人生中最爱的女人,但一定是最特别,最难忘的一个。
赵夏卿仔细想了想,就连两个人过周年纪念日,李明申向来都是珠宝首饰的送她,而赵夏卿虽然也回礼,不过回礼比较敷衍。
要么送十来块钱一条的内裤,要么送几块钱一双的袜子。
主要李明申特别容易满足,压根不嫌弃她送的东西。
过生日第一次收到袜子,李明申喝多了,还在王悦容面前夸她贴心。
赵夏卿羞愧难当,也不知他说的是不是反话,守着众人,就没有跟他计较。
主要那次两人刚闹了矛盾,赵夏卿想着,反正冷战呢,礼物就省了。
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头天还谁都不搭理谁呢,次日就和好了。
赵夏卿只能大晚上去接他的路上,临时下车跑了一趟夜市,买了一盒袜子充数。
现在想想,幸亏没吵架,或许人家说得是实话……
只不过她把男人想复杂了,所以两人总沟通不到一块去。
在羊肉汤店吃过早餐,赵夏卿就去了福瑞茶庄找冯栀喝茶。
跟冯栀接触的这几天,也见过那个李明申口中很有意思的老沈。
老沈跟李明申的关系也不错,经常一起喝酒谈心,只是不怎么解除对方的家人,所以老沈只知道李明申妻子叫赵夏卿,却不知道赵夏卿长什么样。
一开始他不知赵夏卿的身份,每次过来喝茶,点冯栀去泡茶,总是被赵夏卿捷足先登。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巨变。藏匿于西湖下的图腾玄蛇,屹立时如摩天大厦。游荡在古都城墙外的亡灵大军,它们只听从皇陵下传出的低语。埃及金字塔中的冥王,它和它的部众始终觊觎着东方大地!伦敦有着伟大的驯龙世家。希腊帕特农圣山上,有神女祈福。威尼斯被誉为水系魔法之都。奈斯卡巨画从沉睡中苏醒。贺兰山风与雨侵蚀出的岩纹,组成一只眼,山脊...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