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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争轻轻皱眉,“追逐……我?”
鸣寒的语气轻松起来,“你知道人长大了有什么好处吗?”
他在转移话题,陈争心想。鸣寒自问自答,“好处就是随手做的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以给小少年留下多年都抹不去的印记。这是大人独有的权利。”
陈争疑惑道:“我给你留下什么印记了吗?”
“你看,你都想不起来。”鸣寒摇摇头,“你连我的名字都记不得。”
陈争争辩道:“你以前不叫这个名字。”
鸣寒微笑,“原来你对我还是有印象。时间不早了,哥,晚安。”
“喝了茶还想睡觉?”陈争在后面喊道:“你给吕鸥说以前的事,是料到他会告诉我?”
鸣寒转身,露出委屈的神情,“吕鸥当时精神消沉,萎靡不振,我才以亲身经历鼓励他,当校园侦探没什么不好。”
陈争安静地和鸣寒对视了会儿,忽然看到鸣寒右手拇指正在食指侧边抠动。
“怎么了?”陈争问。
鸣寒刚才那个动作几乎是无意识的,陈争问了,他才抬起手,“长了个倒刺。哥,有指甲刀吗?”
陈争走过去看了看,也不知道是不是鸣寒个头太大了,连手上的倒刺都很生猛,这要不立即剪掉,如果不小心撕下去了,痛得钻心都是小事,万一感染了就麻烦了。
陈争连忙找指甲刀,但他离开这儿太久,指甲刀又只有那么小一把,实在记不得丢在哪里了。一回头,鸣寒正在撕倒刺。这玩意儿就是这样,你要没意识到它长在手上,就无所谓,你要是意识到了,它的存在感就特别强,不弄下来怎么都不舒服。
陈争立即阻止,“别撕,会撕烂!”
鸣寒有点无助,“但是不舒服。”
陈争拿过鸣寒的手,试着往前拔,但还没用力,鸣寒忽然叫了一声,他吓一跳,“痛?”
鸣寒摇头,“我小时候拔过,把连着的皮也拔掉了,有阴影。”
陈争皱了皱眉,他也是第一次给人拔倒刺,怎么都不得劲。而有时候就是特别寸,不仅指甲刀找不到,干净的剪刀也找不到,就鞋柜里有一把拆快递的剪刀。他越拔那倒刺,鸣寒手上的皮肤越是红,他索性低头上嘴,直接把倒刺咬了下来。
鸣寒:“……”
陈争吐掉倒刺,又看了看,“好了,去洗手。”
鸣寒跟截木头似的,同手同脚,“哦。”
陈争站在客厅,半天没听到水声,后知后觉自己刚才的行为有点“欺负”人了。他抿了下嘴唇,走到窗边,将窗户打开,夜风灌进来,带走耳边微高的温度。
而在卫生间,鸣寒盯着自己的食指,那里的倒刺被咬掉了,陈争嘴唇的触感还鲜明地留在上面。他把右手举起来,对着光,看了好半天,眼尾和唇角一同弯起,然后做了个小动作——
失去倒刺的食指和拇指合成一个圈,穿到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省厅对如何调查“量天尺”还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思路,陈争每天都会去省厅,但就像鸣寒所说,他们的级别还够不到真相,有一堵薄墙挡在他的面前。而他的身份又比其他人更加尴尬,他是韩渠曾经的好友。
三天后,孔兵等人要回竹泉市了。地方刑警是头一回参与到如此重大的案件中,起初孔兵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即投入侦查,然而在洛城待了几天后,渐渐意识到事情的发展和自己预想的有很大的差距,上级有更深的考虑,说什么做什么都让人感到云里雾里。
孔兵很难适应,每天都过得十分焦躁。终于得到返回竹泉市的命令,孔兵找到陈争,“你以前过的就是这种日子啊?”
陈争将他这一趟的心路历程看在眼里,笑道:“终于理解我了?”
“哎不是,我怎么感觉待在这儿压力这么大啊?”孔兵说:“我宁愿天天风里来雨里去破案。”
陈争点点头,“回去吧,继续等在这边也是消磨时间。”
“那你呢?”孔兵挣扎半天才道:“要不你跟我们一起走?反正你的关系还在研究所。”
陈争眼神淡了淡,这两天他反复考虑过是否回竹泉市的问题,一方面现在的省厅已经不适合他,另一方面上级对他多有忌惮,要接近“量天尺”不只有留在洛城一条路,这次的关键线索本就是在竹泉市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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