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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同时大笑起来,结束了采访。
采访后乔琳跟队友一起回到了房车营地,他们跟自己的设备管理人员待了一会儿,确保所有设备的状态都没问题。乔琳随后又去找了随团的现场音响工程师,抱怨了一下上次演出吉他音量的问题。
在干完这些事后,她回到队友身边,发现他们在跟另一个乐队说话。
她从他们的头发上认出了他们都是谁。
“greenday?你是比利·乔·阿姆斯特朗,对吧?”她微笑着坐到了罗德身旁,“发型很漂亮。”
乔琳微笑的样子很友善,最起码比利·乔没把她说发型的话当成是某种微妙的嘲讽。
他的乐队在当年春天发行了他们的第三张专辑《dookie》。尽管这个名字很奇怪(事实上是很恶心,毕竟它在俚语里很容易跟排泄物的含义联系起来),但是乔琳认为他们写的歌很有趣,明明写尽了朋克风格冷漠、自怜、傲慢和自恨的价值观,却又把节奏和旋律变得如此热情,听感很好。
当然,最让她印象深刻的还是这三个男孩其中两个的发型。主唱兼吉他手比利·乔跟罗德过去一样,顶着一头非常搞笑的蓝发。鼓手treol(显然是个外号之类的艺名)则是一头浅绿色的短发,因为颜色不像比利·乔的蓝发那么深,倒是没有比利·乔抓眼球。
他们的新歌《basketcase》的v也很有趣,把一个精神病院的场景变得非常动画化,而这男孩瞪大眼睛在里面演唱的样子也让她印象深刻。
今天他就正穿着那件在v里出镜过的黑色短袖衬衫,系着一条在尾端画着大问号的红色领带,一条黑色长裤和一双看起来非常新的匡威chunktaylor鞋。
乔琳继续笑着说:“我很喜欢那首《basketcase》,写得很好!”
比利·乔下意识摸了下自己的鼻环,这三个男孩几乎同时看了一眼对方然后说了谢谢。
乔琳能感觉到他们三个不是很自在,她笑了笑没在意,跟他们告别,留罗德在那儿继续聊天,自己走开去抽烟了。
罗拉走到她身边同样点了支烟,“你还好吗?”
“我不知道,还有点困,但比宿醉好点,”乔琳坐在设备箱上晃着脚,“你呢?”
“还行,”罗拉叹了口气,“为什么你没跟我们说过退休的事?”
乔琳耸耸肩,“我只是在搞笑而已。我没那么认真。”
“我能看得出来你是认真的,至少你真的这么想过。”
“好吧,如果真的是这样呢?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乔,”罗拉皱了下眉,“我不知道,我不想退休。”
“那我们可能就不会有退休计划,”乔琳耸耸肩,“但你知道的,我不可能一直这么写歌,它会变得无聊。”
罗拉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发表意见。她只是不停地低头抽着烟。
过了一会儿,她说:“答应我,即使你想要退休,我们必须留着乐队。你不是我们中间唯一写歌的那个,对吧?”
“当然,”乔琳很快点头,“我们当然会留着乐队。”
在帐篷里消磨掉足够的时间后,乐队的表演时间到了。
今天下了一整天的雨,音乐节举办地又是个农场,这里的地面早就泥泞不堪了,就连舞台上也到处都是水和泥。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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