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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ror》。
这座城市里,总有一些地方,只在夜里才真正存在。
不是白天找不到,而是——白天的光太亮,照不出那些地方的「深」。
她踏进那道铜框磨砂玻璃门时,是晚间九点四十五分。
正是人声交错、酒意初熏的时刻。
没人刻意回头,但她知道,一进门,空气里的视线就像水面上的涟漪——
不明显,却持续扩散,朝她汇聚。
红色洋装贴合身形,腰线收束如织,像将她锁进一场无声的剧情伏笔;
裙摆在膝上三寸处绽开波浪,随着高跟鞋落地的韵律,晃漾出若隐若现的腿线。
黑发顺服披落肩头,眼神不张扬,却像一缕冷光,划过夜色最深的那一角。
她并不刻意吸引谁的注意——
但这张脸,这副气场,从来就不需要刻意。
穿过人群时,有些话题短暂停顿。
《irror》的客人都懂分寸,目光多半点到为止,只敢看,不敢追。
她在吧檯坐下,语气温淡:「gilet,冰少一点。」
酒保微愣,旋即点头,动作安静而熟练。
她没急着喝,只顺着馀光扫过整个空间。
《irror》的装潢低调内敛,灯光昏黄柔和,深色木质为底,座位错落隐密——
像每个角落都被设计成只属于某种故事的背景。
楼上传来乐手调音的声响,低沉、缓慢,像在替夜色呼吸。
她就是在那片乐声与光影的缝隙中,看见了他。
不是刻意寻找,而是——刚好。
在场最深处的包厢,他坐在灯光最淡的那一隅。
西装笔挺,轮廓冷冽。金丝边眼镜遮住半边神色,却掩不住眉眼间那股沉稳与冷锋。
沙发弧度彷彿为他量身打造,低调奢华,衬得他像夜色中央的王座。
他静静坐着,一语不发,整个包厢的节奏,早已围绕他转动。
周围五六位西装男子,各个气场沉稳、剪裁讲究。
偶有人靠近,但未踏入三步范围前就自动顿步退开——
不是畏惧,是本能阶级识别。
此刻他正与人交谈,对方语气轻松,像在讲一件无关痛痒的事:
「你的人动作比市场预期快不少,真要庆功,记得提前通知我,让我备几箱像样的香槟。」
他没答,只是手指轻敲膝盖,神色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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