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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没有。”她尴尬地笑笑,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厨房,“我去做饭。”
林知年又转身去看蒋彦辞。
“我去厨房帮她。”说完,迈开两条大长腿往厨房走去。
看着这一前一后迫不及待往厨房走的两个人,林知年沉默片刻,然后又挑了挑眉,低头看站在腿边的小家伙,无语地说:“…就这还不黏糊?”
小家伙并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却不影响他学习新的词语。
“黏糊!”
…
厨房里,此时气氛也很微妙。
程以时手拿着围裙,心情略有些复杂,再次跟对面的人确认了一番,“蒋彦辞,你真的要帮忙啊?”
“嗯。”蒋彦辞点头,然后伸手把他手里的围裙拿过来又抖开,两只纤长的手捏着两条长带,把围裙系在身上。
就这么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却做得如行云流水一般,十分贵气。
确实好看,程以时心想。
“可以帮你做点什么?”蒋彦辞突然开口。
“哦哦。”程以时被他这一问,遐想瞬间破灭,回过神来,从水池中把猪蹄捞出来又过去,冷酷地丢出两个字,“拔毛!”
蒋彦辞:“…哦。”
…
其实这一步的“拔毛”只是为清除一些细小的毛刺。等将细小的毛刺处理掉,再将猪蹄用清水冲干净,便可以正式进入到炖猪蹄的制作当中了。
程以时先切了两片姜蒜丢到了煮沸的锅中,再将猪蹄切成小块放了进去焯水,这一步是为了去除猪蹄上的腥味,焯过后捞出备用。
下一步要给猪蹄炒糖色,将冰糖丢入锅中,控制火候,将糖炒化直到变至浓稠的状态,带糖液变成金黄色后将猪蹄放入翻炒,将糖色均匀裹在每一块猪蹄后,放入小煲炖煮。
另外在小煲中加入桂皮等一系列香料,以及一丢丢的酱油用来提鲜。大火后再转小火,直至猪蹄炖到软烂。
程以时用手扇了扇风,确认闻到的味道,这才满意地端着菜出了厨房。
“这么香!”林知年闻到这股味道,肚子很是配合地叫了起来。
这还只是刚闻到味,于是在他看到那道软烂可口又卖相极佳的炖猪蹄后,这种饥饿感更是上升了一个层次。
只见猪蹄大小块不一,猪皮弹口,恰到好处的棕红色发出光泽,肉筋剔透,肉质紧实,让人看到便觉得胃口大开。
“行啊,程以时,这么多年做饭的技术没倒退,是这个。”林知年说着给她竖起一个大拇指。
程以时对于他的夸赞,还是很满意的,不谦虚地点点头,还不忘记跟他逗嘴:“行了,赶紧吃,吃完就走。”
林知年撇撇嘴,转头去跟人告状:“辞哥,你们家谁当家作主啊?你这一家之主看起来没什么地位啊!”
这时,蒋彦辞也盛完米饭了,听到他的话,站起来伸手臂把之前盖住的西红柿炒鸡蛋上面的碗拿了下来,又给林知年塞了一双筷子,不慌不忙地说:“赶紧吃。”
林知年:“……”
程以时眉开眼笑。
“懒得跟你这不是一家之主的人说话。”林知年敷衍蒋彦辞一句,径直接过筷子,大口吃了一口米饭。
这两口子都难交流,他不如还是化悲愤为食欲吧。
于是,泄愤似的挾起一块猪蹄,结果刚咬上一口,就被它的口感惊艳到了。猪蹄皮质有弹性,入口一抿就化了,一点也不黏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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