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嗨,听说你很想见我。
自我介绍?
嗯……我叫“李暮”。
不行?那“林月”。
还是不行?
我是没有名字的人,她俩叫我“恶毒女配”,但这说到底只是一种身份。
我可以扮演任何人,“李暮”也好,“林月”也好,“林太太”、“小暮”、“月月”、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你也可以赋予我一个身份。
什么啊……一定要逼着我给自己起一个名字吗?
那好吧,为了讲述方便,我是得给自己起一个代号。
就叫“野玫瑰”好了,歌德的诗歌,也是我诞生的契机。
是要讲李暮不说的那些事吧?
但我并没有完全掌握那段时间的记忆,就是和予河结婚前,那时李暮还时不时会出现。
……主要是面对大哥的时候,林月也不准我露面,啊,这个林月不是那个林月,你明白吧?
李暮就是李暮,“林月”是李暮想要成为的人,而我,是她的保护伞,代替她做一切脏活。
我做下的事越多,我的存在就越清晰。你看,到了现在,“我”就是李暮。
她俩已经沉睡在了很深的地方,不会再醒来了吧?这个身体已经“脏”了,每个毛孔里都流着罪恶,对我来说倒是十分畅快。
先从我和予河的交易开始吧,我答应了他的求婚——但他不能限制我的人际关系。只有在我想的时候,我才会来到他的身边,扮演他的妻子。
李暮让我把这个交易告诉了林海,大概是为了最后一次阻止我,也可能是为了刺激他。
对我来说,效果好极了。
登记结婚后,和我去度蜜月的不是我合法的丈夫——而是我的亲哥哥。
太可笑了。那个男人,撕下圣者的外皮后比野兽更粗鲁。当然,那时李暮掌握着身体,毕竟那是她渴求已久的“哥哥”。
她俩都成了只知道做爱的野兽。
第二个月的“新郎”是林山。
李暮在这期间就很虚弱了,林月也没法接受乱伦的事实,我总算再次得见天日。我以为我是相当优秀的演员呢,却被林山看出来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