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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的时候,殷庆炎确实挺凶残的。
……不是,想啥呢。
他对于“凶残暴戾”这个词的理解是“暴君”,是“看谁不顺眼就杀谁”,是以虐待别人为乐,但殷庆炎一条不占,如果不是有时候态度不好或是脾气臭,殷庆炎真的算是一个十佳好上司。
听说殷庆炎亲自下断崖把段意馨的那半截腐尸给卷在席子里抱上来时,他狠狠地震惊了。
这两人真正将他前世只从课本中见过的“知音”一词给演绎了出来。
——你懂我的舞,我便以这舞为你所用,万死不辞。
——你为我所用,若是因此而死,尸腐无人收,我便亲手为你收殓。
这要是能流传后世,也算是一段佳话了。
讲真的,如果是他的好朋友在野外尸体腐烂了,他不一定有那个勇气去将人收拾走,而是会去拜托专业人士帮忙。一是过不了生理那一关,人类对于腐尸的抗拒是刻在生存本能里的;二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腐尸他恨不能根本没看见是长什么样,不然得夜夜做噩梦睡不着。
他总会在一些地方,特别佩服殷庆炎。
最后,不近人情。
呵。
他刘照君现在还能好好地活在这里,就是殷庆炎最近的一份人情!
谁敢诽谤他的救命恩人大金主?谁?!
回到客栈后问了问大神医,神医说刘照君那情况能喝酒,殷庆炎尝一口得了。
开坛刘照君喝了一口,知道奚平事为什么说能喝了。
这酒淡得跟水一样。
“……”刘照君有些茫然地问,“那掌柜的不是说这酒很烈吗?”
殷庆炎抿了一口,道:“确实很烈啊。”
刘照君以为是自己的味觉刚刚出问题了,于是又喝了两大口。
咂摸咂摸,就是很淡,跟上辈子喝的那种啤酒差不多,只不过这个更甜一些,有米香味。
刘照君又摸索着夺过殷庆炎的那坛酒,喝了一口。
一样的味道,一样的平淡。
在想要告店家搞诈骗前一刻,刘照君想起了这是古代,酿酒技术较低,酒的度数自然也不高,这个刺客酒的度数尝起来也就五六度,喝着根本不过瘾。
殷庆炎以前很少喝酒,他体温高,一喝酒立马就上脸上头,容易糊涂。
可他的身份和处境使他必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糊涂能要了他的命。
近几日没有出什么祸事,刘照君的眼睛能看到人影了又是天大的好事,值得庆祝。此刻美酒在手,佳人在侧,殷庆炎小小地放纵了一下,喝了三碗,然后脑袋咣当一声砸在了桌子上,醉的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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