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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这个警察的名字叫齐磊,他是在商场里,遭遇了手持重火力的贩毐分子。他是一个英雄!”
老警卫挑了挑眉:“你怎么这么清楚?”
因为当时我也在那个地方……杨子雄把烟头丢进烟灰缸,站起身来:“我去外面扫扫院子,明天不是说有领导来检查吗?”
老警卫挥了挥手:“你呀,说又不听。”
杨子雄走出值班室,拿起墙角的主编大扫把,准备把花坛旁边的落叶清扫干净。
看着从大楼里出来的这些个警察,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虽然同样穿着制服,但却是两种不同的工作性质。
自从回到海东省,被上面的人安排在海江分局工作,杨子雄换了一种生活方式。
这跟以前在香江的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那个时候,他天天都在搏命,就算是去大排档吃个饭,都要预防着仇家冲进来,以免被乱刀砍死。
没错,就是要用乱刀砍,这种江湖性质的砍人,古惑仔最喜欢。
要是被警察抓着了,法不责众,反正大家都有份,至于谁砍的致命那一刀,把人给砍死的,那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警察没抓着人,事后被大哥论功行赏,行,大家也都有份儿。
要不说,混街头的都有自己的做事方式,处处都有潜规则。
随着杨子雄名声鹊起,凭着拳头站稳脚跟,他又开始和那些亡命之徒打交道,这些人个个都是沾着人命的,要么是杀手,要么是贩毐分子,要么是黑涩会的死对头。
这一路走过来,这么多年,终于在云省的北山茶场结束了自己的卧底生涯。
回想着这些经历,杨子雄唏嘘不已。
自从回来后,给他的感觉是平静,太平静了。
自己现在用不着提心吊胆,战战兢兢,也用不着蹲个厕所,都要门开一条缝,去饭馆吃饭,也用不着事先查看有没有后门。
平淡的生活虽好,但杨子雄始终觉得缺少了什么。
总感觉自己和单位里的这些人格格不入。
而且,每当晚上失眠的时候,他心里竟然还生起了重新回到香江的念头。
这念头非常可怕,以至于他好几天都没睡好。
他只能以不断地体力劳动,来抚慰自己脑子里那些可怕的想法。
自己是兵,不是贼!
那些事情已经过去,只能被清扫在回忆的角落里!
杨子雄拿着扫把,使劲在地上挥舞着,把落叶扫成一堆,然后从垃圾角推来一个绿色的大垃圾箱。
此时,一个人影从他跟前路过:“老杨,忙着呢?”
杨子雄抬起头来,看见是大队长田光汉。
“田队,有事儿?”
田光汉摸了摸脑后勺的头发,他原本是光头的,表情凶狠,在一线当刑警还没啥,多少能震慑住嫌疑人。
现在担任大队长的职务,所以他买了一顶假发戴在头上。
总不能去市里开会的时候,还顶着一个大光头,让领导看见了,非得膈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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