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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你今日不早朝?”
“日日早朝,第一个在背后骂我的就是朝臣。”他松开手,躺回去,伸了个懒腰,“今日且放过他们。”
这倒是新鲜事。
我看着他,道:“你的那些折子都看完了?”
“折子哪里有看完的时候。”他说,“不过是今日少看点,明日多看点。我也不是老黄牛,总要歇息的。”
这话说得新鲜。
不过,我的目光落在了他脖颈上的喉结,以及敞开的寝衣领口上。
说来,成婚这么些日子,我们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没见过的东西。可奇怪的是,这并不会让我们在一起时索然无趣。
相反,在最初的各种不适消失之后,这事变得愈发有意思起来。
我明白了所谓的乐趣,究竟是什么样的。
它很是奇妙,仿佛是一直蛰伏在身体深处的野兽,却好奇、敏感、蠢蠢欲动。而子烨就像那初出茅庐,但已经摸着了门道的驯兽师。驯化的工具,则是他的躯体。
他有时急不可耐,像一头野兽,撕开衣裳,长驱直入。但更多的时候,他颇有耐心。仿佛一个有了经验的猎手,循序渐进,在危险之处徘徊,却并不急于出手。直到猎物走投无路,浑身绵软,方一击而溃。
而我喜欢他与我纠缠时,那亲密无间的感觉。
我想,那本素女三十六式自己看得或许太早了些。如果现在才看到,我只会夸它讲解精辟,而非骂它误人子弟。
但同时,我觉得,或许不必懂得那些东西,这乐趣我也能找到。
明玉虽是个只懂纸上谈兵的赵括,但她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话里面,有一句不是歪理。
她说,本事比技巧重要。就像我们从前溜去大街上看的武举比试,那些看上去出身这个流那个派、号称招式全才的人,若遇上那又高又壮的几百斤壮汉,总是往往不出几招就会被打倒。
为何?乃是因为身体才是那最大的本钱。
不然为何自古美人爱英雄?
美人或许有蠢的,但一定都是懂得吃的。
我深以为然。谁让明玉说我也是美人。
有时候,我会求饶。
因为在床上,他是擂台上的壮汉,我则总是那受不得几招就会被反主为客的精致草包。那头野兽,会在他的操纵下化作洪水,将我的所有神智吞没。每一次,我躺在他那坚实的胸膛上苟延残喘,都会觉得我其实是躺在了砧板上,早已经被他吃干抹净。
不过这天早上,他并没有能够将事情做下去。
在他意识到他身上的寝衣也是累赘,打算一把扯开的时候,殿外突然传来了内侍的禀报。说太傅林知贤正在求见。
对于林知贤这等重臣,子烨向来是不会怠慢的。
他的神色有些无奈,而后,看向我。
“我去去就来。”他吻了吻我,道,“今日,你到隆政殿去见我,如何?”
隆政殿,我虽然已经去过了几次,不过除了陪他看折子,倒是还没做过别的事……念头浮起,我耳根一热,连忙摒弃。
没想到,最终我没去成,却是他回来见我。
黄昏的光照,从窗户的明瓦外透入,带着灿烂的橘红色泽。
“今日清晨,林知贤找你去做什么?”待得我再度像死鱼一样,绵软无力地趴在他胸口上的时候,我问道。
“没什么。”子烨望着帐顶,轻轻抚弄着我那散下来的头发,忽而道,“阿黛,我们到行宫里去住几日,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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