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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说,我压根没追过他,是我的马在追他的马你信是不信?
我弱弱开口。
哦。
我不信。
他眉眼淡淡地扭过了头。
然后嘴角就上扬成了一对老耐克。
不过我也觉得李慎不像什么有福之人,估计活不过今天。
他轻描淡写地说。
我的冷汗都要渗透了我的六层布甲。
不是,我的皇帝陛下,你已经快要把我今天要杀李慎几个字挂在脸上了。
就在我以为这次已经是万无一失时,命运还是和我开了个玩笑。
我原以为,我只要离李慎远点再远点,这次就不会被人杀穿。
但我忽略了一个问题。
小混蛋爱惨了我,他派的人根本不敢动我。
事实是,这里除了小混蛋的人,还有另一拨人。
他们,要杀我。
这是我在长箭穿过小混蛋的身体时才想明白的。
可惜晚了。
我看着护在我前面的这个苍白倔强的少年,突然想起老父亲要替我指婚那日。
我扭捏了半天,葱白的手指才堪堪往场下一指,俏生生地开口,父皇,我就要他了!
是当朝新科武状元,老将军家的二公子,郑乘月。
他在场下奉命舞剑,招式绵中带刚,看似花哨却暗藏杀机。
舞毕,他负剑而立,终于屈膝低头。
谢主隆恩。
我当时想,如果不是我,他又该是哪一番春风得意的人生。
我鼻子酸酸的。
他们都笑我爱而不得,八公主又怎么样,皇家又如何,不是一样身不由己。
只有我知道,这是我傀儡般短暂的半生里,最真心的一次。
小混蛋已经足足昏迷了五天。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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