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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 第142节(第1页)

另一头,莺歌回到菡萏院。

不远处传来撞击声,砰砰不止,莺歌走了几步,问身旁小厮:“这是什么声音?”

小厮回:“公子不知?殿下下令,要在府上举办蹴鞠赛,不禁谁参加,这是从前都没有的事,好多下人乐疯了,瞅着空就练习,就是咱许管事都没忍住,偷偷踢一回呢。”

给下人举办蹴鞠?别说大周,前朝也从未听闻。

这事放其余长安贵人家中,会遭人到鄙夷,哪有主子许下人这般胡闹的,只是广德公主性子,倒真做得出来,她是好玩成性,连皇帝都奈她无法。

小厮知晓公主如今对莺歌最有兴趣,说:“对了,公子。”

莺歌换掉弄脏的外衣,示意他继续。

小厮:“殿下偏爱强健男儿,公子若是得空,也踢踢球,一来强身健体,二来也能引起殿下的注意,好叫殿下常来。”

被提醒如何固宠,莺歌好是愣了一会,才掩住眼底复杂神色,点点头:“你说的,我记住了。”

又赏小厮一两碎银,小厮笑得找不着眼睛。

莺歌进房中,嘱咐:“我累了,要歇息会儿,无事莫来打扰。”

小厮刚得了赏,态度十分殷勤:“是是是,公子好好休息,气色才能更好。”

阖门,轻轻放上门闩后,莺歌蹲身,手伸到床底下,在床板黏连的地方,拿出纸笔,他干脆坐在干净的地板上,把床当做案几,认真地写画着什么。

那小厮说的没错,广德喜爱健康强壮的男人,可是,在三年之前,她其实更爱瘦弱带点病感的男人,譬如,莫见雪。

这三年,她追在尉迟序身后,况且是个女纨绔,喜好多变无常,渐渐的,无人一直记得她这个癖好,也无人再感慨英年早逝的莫见雪。

写完东西,莺歌对纸张吹吹,少年干净清澈的眼神,蓦地暗淡,他之所求,只有公正。

目前看,计划没有失败之处。

他把写了的纸张,和剩下的纸和笔一起藏起来。

晚上无事,莺歌好好擦了下自己的琵琶,不多时,却听外头传来讲话声,打开门,是芙蓉院的侍女送东西,是个方正的木盒子。

莺歌领赏,温声道谢。

他身边的小厮,与有荣焉道:“殿下果真喜爱公子!”

侍女眼唇笑道:“你个泼皮的,殿下哪能不爱公子,殿下一回去,就着人找这东西,说起来,还很不好找呢。”

莺歌笑笑,他打开盒子,倒希望是什么趁手的金银,方便赏给这小厮。

他需要在公主府培养自己的人。

然而,打开盒子后,他却怔在原地。

小厮好奇地探过头,没弄懂,嘀咕道:“这玉佩是什么东西啊?麒麟?”

莺歌拿出那块玉佩,沁凉的手感,有如闷热夏夜的一阵清风,神兽的头首一只角,睥睨天下,十分威武,然而相比寓意吉祥的麒麟玉佩,用它做玉佩,实为少见。

他低声对小厮道:“不是,这是……”

“獬豸。”

将军府上。

“嗒”的一声,黑棋落子。

听雪阁送来公主府一日之事总结时,尉迟序正执黑子,与另一男子对弈。男子戴着半边面具,气质清冷,正是听雪阁阁主,两人容貌俊美,各有千秋,这般坐在一起,颇为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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