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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首饰,三个姐妹都喜欢。寻常人家或许会拆成三份,一人一份,但是这是汤家,东西都要凭本事抢来,汤老太太第一次向女儿们展示它的时候就说过,她最值钱的珠宝,只留给最“出息”的女儿。
什么是“出息”?嫁高门,掌大权。
二妹端庄,小妹伶俐,大姐汤金凤最不肯输。她要做母亲最爱的那一个,汤家从来亲情稀薄,只有在比较之中,才能感受到自己确实是被爱着的。
于是汤金凤等来了机会,薛家主母病重,只要她一死,汤金凤就是赢到奖品的第一名。
……那不是汤金凤第一次做这种事,也不是最后一次。
汤金凤对着镜子给自己戴上项链和耳坠,手指轻轻颤抖着将铂金的细针穿过耳洞,沁凉的首饰贴着她温热柔软的身躯,从前竟然没有察觉,这样贵重的珠宝,竟然也和普通石头一样冰人。
薛源不用争抢,她所有的财富和爱都是他一人的。
“最爱”是什么狗屁说法,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要你变成什么样子才能得到的爱,就根本算不上爱。
这么简单的道理,汤金凤是生下薛源之后才想明白的。她养了一个小孩,好像是养大了小时候的自己。那个不敢犯错,不敢生病,不敢不够优秀的自己,终于在当妈妈的时候,被发现了,被包容了。
就是,好像也没怎么养好。汤金凤想起薛源做的那些蠢事,不由得笑了一下,镜子里姿态优雅的女人,眼尾皱起丝丝细纹。她和镜子里的自己对视,脸上的笑容慢慢消散,缓慢而温柔地摇了摇头。
“抓紧时间。”
角落里其貌不扬的男人出声提醒,做这行总是长着一张容易被人忘掉的脸,没有特点的五官,这种事做惯了,没那么多情绪,只是不想被女人耽误功夫,影响雇主的心情。
汤金凤垂下眼睑,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水光似乎从未存在,她轻轻呼出一口气,蹲下身子,穿上那双红底的高跟鞋,走出几步想起什么,又退了回来,换回刚刚穿着的室内鞋。
没有谁的脚天生喜欢穿高跟鞋,就像没有哪只手腕是为了刑具而生,人们爱的只是穿上它之后别人眼里的自己。
薛源可能确实没被养好,汤金凤想,但是他心疼妈妈,看过自己穿高跟鞋的脚,知道她的疼,那就是个好小孩。
她作为一个妈妈还没有很失败。
阴影里的两个男人不在乎这些小插曲,只想赶紧收工,这种时候,人干出什么都不奇怪,往往越是有钱有权的人,越放不下。他们盯着汤金凤走到窗前,窗帘拉开,光铺了满地。
正午时分,人头攒动。启辰旗下酒店向来选址在最繁华的地段,汤金凤跳楼,将会有大量的目击证人证实她是自杀。只要她一死,美容院账目名单上面的东西就都能有个“合理”的解释,把所有污水都泼在一个死人身上,除了那几个时运不济在此之前就被搜查拘禁定性罪名的,其他领导依然可以高枕无忧。
穿着立领夹克的男人站在走廊尽头俯视着楼下如小虫一样奔波劳碌的车流人群,喝了一口自己刚刚被清洁工领去在休息间接的水。他给自己留了个空,不去盯着那个女人跳楼,毕竟有损阴德,而且,万一到时候撕扯起来,自己动了手,可是要担业报的。
果不其然,汤金凤单膝跪上窗台,上百米的高度看下去,巨大的落差带来的恐惧让她的心像是被揪起来一样慌到发痛,她几乎是本能退了回来,跌跌撞撞往门口跑。
“我不,我不想死,要活着,我要活……”
汤金凤不知道这些话她是否说了出来,还是仅仅在她内心喧哗着。激烈的求生欲像是在她太阳穴擂鼓,颅骨内重重回荡着杂音。她几乎忘记了如何走,如何跑,只想着爬也要爬出门去。爬着也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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