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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玉山给的鞋是真不赖。
九十四走出院子,一径朝外头人声最鼎沸的方向走,一边走,一边琢磨自己脚上的鞋。
他还从没穿过那么舒服的鞋。
以前在饕餮谷,蝣人多是赤足,再或者听话些的,又或愿意给驯监们上供点钱财的,能得一双粗糙扎脚的草鞋穿穿。
破破烂烂的草鞋洗了穿,穿了洗,穿到最后就剩个草垫子也舍不得扔,毕竟草鞋垫子再怎么糙,也比崎岖粗粝的土地走着好受。
今日穿了阮玉山的好鞋好袜,九十四才明白为何人人都想做大老爷。
不过还是比衣棚老板送他的差点。
这身衣裳他不喜欢。
黑色不好。
九十四在饕餮谷十八年,穿够了乌黑的狗皮衣裳。
暗沉沉的颜色看了十八年,他跟百十八养的小乌鸦一样,就喜欢明亮的东西。
易宅太大,光一出院子就有三个门,九十四出了一进又是一进,七拐八绕小半个时辰,听着宅子外街道上的喧嚣声隔着院墙忽远忽近地飘进来,可就是怎么也走不出去。
末了,他只能在心里悄悄承认,路这个东西,自己压根不会看。
刚才只是太想往外跑,所以跟阮玉山犟嘴。
九十四终于是烦了。
一烦,就不知该怎么办。
一不知该怎么办,心里就莫名想去找阮玉山。
阮玉山总是有法子的。
这话在九十四心里冒出来时,他自己先被震慑了一大跳。
还没想明白为什么,忽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从容轻缓的脚步声。
九十四没出声,只警惕地扭头去瞧,见一个清俊的白面小生敛着眉眼,身子板正,一言不发地朝自己走来。
那人穿着用度虽不比阮玉山华贵,却也身着上好的罗衣,束一铜冠,瞧着不过十六七岁,因此气度赶阮玉山差了一截,但也比同龄人沉稳不少。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阮玉山的近侍,方才在四方清正里,随时候在月洞门外替阮玉山传唤和打发宅子里小厮的那个。
这人走到九十四跟前,先端端正正行了个礼,再不紧不慢地低眼道:“老爷命属下传话,请公子出了宅子,只往御华主街和东西边主巷去,东边一街主卖吃食,二街是客栈酒馆,三街是杂货书铺,往下走有学堂;西边一街是钱庄当铺,二街是勾栏戏院和武馆——公子若是感兴趣,须得我陪同前去,三街是赌坊——若公子想去,也得我陪同。”
说完,又朝右做了个请的手势:“若公子找不着出门的方向,便由属下为公子引路。”
九十四凝神望着他思忖片刻,说道:“多谢。”
便随这下属往外走。
走了没一会儿,他还是没忍住开口问:“阮玉山,他怎么不来?”
这下属在易宅听见阮玉山三个字,神色间毫无惊讶之意,只顺顺当当地开口,似是早料到九十四会问这一句:“老爷要事缠身,没空时时陪在公子身边。”
——实际上这话是阮玉山教的。
世间做事的技巧,无非是张弛有度四个字,对付人也是一样,得收放自如。
阮玉山这些天算是看明白了,九十四就是个犟驴,一身反骨。
他越是逼得紧,九十四就越是想要离开。
倘或他时时刻刻都围着这人转,九十四只会把眼睛长到天上,天天想着怎么从他身边逃出去。
再不给人点自由,让九十四尝尝没有他阮玉山的滋味儿,那怎么能让人品出有他在身边的好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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