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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乐队唱了崔健的《假行僧》,主唱是个少见的女中音,穿一袭袍子似的黑裙,声音略带沙哑,很有味道。
三位评委也很喜欢他们,点评了大概十五分钟。
第四支乐队,唱一首唐蘅从没听过的英文歌。后来他才知道,那是Phil?Ochs写于1970年的《No?More?Songs》,六年之后,这位天才歌手上吊自杀。
当第四支乐队走下舞台,已经八点二十七分。
工作人员匆匆来到后台:“Kevin老师说全场休息十分钟,待会我来叫你们啊。”
蒋亚低声抱怨:“这他妈够磨人的。”
而唐蘅只是缩着肩膀坐在角落里——后台没有开空调,太冷了。
他给李月驰发短信:到了吗?我们还有十分钟上台。
李月驰回:到了。
十分钟后,唐蘅把手机关机,放进后台的保险柜里。
蒋亚扭了扭手腕,兴奋道:“唱完去吃火锅吧!”
LIL酒吧是去年年底才开始营业的,地方大,设备新,连灯光都有好几种。也许是前一首歌太悲伤了,当唐蘅他们走上台的时候,全场灯光呈现出一种低靡的黯蓝色,轻轻地起伏着,像深海的水波一样。
唐蘅看不清台下的观众,只能看见人们的隐约的轮廓。
他试了一下麦克风,然后冲工作人员比个“OK”的手势。
吉他扫弦声响起的瞬间,视野忽然变得明亮。
“我住在北方,难得这些天许多雨水……”灯光从黯蓝色变成黄绿交织的颜色,好像时间快进了,他们一下子从冬天来到春夏之交,这时的武汉蜂飞蝶舞,柳绿花红,长江水位线渐渐升高。
“夜晚听见窗外的雨声,让我想起了南方……”唐蘅看见唯一的女评委闭上了双眼,嘴角略微弯起来,满脸陶醉。而她身旁的男评委则摘下墨镜,与唐蘅对视了一刹。
“想起从前待在南方,许多那里的气息……”观众们的神情也专注极了。安芸的贝斯声缠绕着他的吉他声,蒋亚的鼓点清脆而平稳。似乎一切都又宁静,又温暖,他们站在春水泛滥的湖畔,他的歌声是一阵悠扬的风。
唐蘅知道他们的表演非常成功,简直就像,把这四分三十一秒的时间提纯了。所有人都忘记烦恼,陶醉其中。
除了他自己。
灯光那么明亮,他没有看见李月驰。
“很不错,很不错……”他们唱完了,女评委带头鼓起掌来,“你们都还是学生吗?”
“对,我俩大四,她研一。”唐蘅平静地回答。
“这么年轻呀。我很喜欢你对这首歌的处理方式,因为你知道,原唱的音色是很难模仿的。但你把这首歌唱得……嗯,有一点悲伤,比忧伤再多一点的那种悲伤。我很喜欢。”
“阿诺,你就是看人家帅嘛。”一旁的台湾男评委操着台湾腔调笑道。
“对啊,帅哥谁不喜欢?”女评委又说,“你是怎么酝酿情绪的?是不是想着前女友唱的?”
唐蘅听见蒋亚在身后低笑。
“我没有前女友。”唐蘅说。
“哇哦——”台湾人冲他们做鬼脸,“真是小朋友啊。”
唐蘅攥着麦克风,没有说话。
接下来他们点评了安芸和蒋亚,夸蒋亚打鼓打得不错,安芸的贝斯则稍显凌乱。唐蘅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只数着他们的话,算上蒋亚和安芸的回答,总共23句。
三人鞠躬,回到后台。蒋亚欢呼道:“不是第一名我跟你们姓!走走走去吃火锅!他妈的冻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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