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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弱点是你,”教官冷声训斥,“他不想让你离开。你当时就该给自己的头上来一枪。”
“——好好反思吧。”
明琅想要说什么,抬起头,却看到了蜿蜒漫延的鲜血,镜子上溅满了鲜血、飞沫和内脏碎片,仔细看的话,甚至还有碎肉。
到处都是尸体,有的已经开始腐烂,暴露出森白可怖的白骨。
它们朝她爬来,向她伸出血迹斑斑的骨手,似乎想跟她一起下地狱。
明琅浑身僵硬,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那一天的情景再度浮现在她的面前。教官一声令下,所有人都疯了。枪声、鲜血、骂声、惨叫、哭号、刀刃撞击声……求生欲使她肾上腺素飙升,她瞳孔扩大,被迫拔出格斗匕首,主动割断了一个人的喉咙。
那个人冲过来想要杀死她,他并不是无辜的。
她也不是。
这个世界没有无辜的人。
人人都满手血腥,连几岁的孩子都知道怎么打开手-枪的保险。
在这里,普通人如果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命运只能是出生——横死——送往地下诊所——趁热摘除器官和义体——植入买家的体内。
这个世界需要一个救世主。
但不是她。
她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野心,更没有耐心去引导人们奋起反抗,成为反公司联盟的一员。
她跟大多数人一样。
区别在于,大多数人只会浑浑噩噩地上班,她只会浑浑噩噩地杀人。
她一直以为,沈澹月可以推翻公司的统治。
——假如他不是救世主,不能反抗公司,那还有谁可以做到这一点?
谁能想到,他真的不是。
至少不是她想象的那种救世主。
他更像一个疯子,一个精神病,一个偏执狂。
他非常清楚如何运用权力,如何统治普通人,甚至试图以此为筹码,引诱她留下来。
她理解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冷血残忍——当全世界都在推崇社会达尔文主义时,善良便会成为弱者的墓志铭。
善良的人无法反抗公司,也没有机会反抗公司。
她只是觉得……落差。
她从来没有想过,光明也有可能是黑暗的一部分。
明琅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陈设。室内开着橘黄色的台灯,光晕温暖柔和,笼罩在她的头上。
她又回到了沈澹月的公寓。
但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幢公寓已经被她炸掉了。
所以,现在她在哪儿?
明琅猛地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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