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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一个月过去,沈澹月不仅一次也没有出外勤,还联合基地里的生物学家和技术专家,研制出了一种可以暂时提升体温的药物。
……
明琅觉得,那些生物学家和技术专家,要是知道他花了那么多时间在这个药物上,不是为了打倒资本家,而是为了折腾她,肯定会把她推到火刑架上去。
这一天晚上,沈澹月刚从会议室回来,扯下领带,挂在椅背上。
明琅不敢与他对视,安静地看新闻。
沈澹月有非常严重的洁癖。
尽管他自认为症状轻微,却从不会在没有烟雾净化器的地方抽烟,除非必要绝不会摘下手套,只要手上有黏腻之感就会去洗手。
他回到公寓,第一件事,也是去洗手、漱口、洗澡,换一身干净衣服。
最近,他却开始喝她喝过的杯子,拿她用过的餐具用餐,甚至不再在意手上的黏腻之感。
有时候,兴致上来了,还会强迫她分辨那是什么,来自哪里。
明琅实在怕了他了。
幸好,他还没有变态到不洗澡就凑过来。
听见浴室响起水声,明琅稍稍松了一口气。
不可否认,沈澹月对她很好,几乎是予取予求。
但这种“好”,让她有些害怕。
他面对公众时,是一个冷静、理智、温和的救世主,西装革履,面容沉静,不管说什么都令人信服,仿佛他真的会为了拯救民众而甘愿被钉在十字架上一般。
他在她的面前,却完完全全是另一个人,不冷静,不理智,不温和,眼中透出瘆人的渴欲。
哪怕她已经精疲力尽,他全身上下——从喉结到每一个关节,仍然渗出源源不断的精力。
明琅有一种恐怖的错觉,如果不是她是人类,这件事可能永远都不会结束。
她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安慰自己沈澹月也是人,不可能变态到这种地步。
心中的不安却愈演愈烈。
说实话,自从那天起,她好像就再也没有……见过人了。
不对,她见过两次。
一次,是沈澹月去会议室开会,她在办公室无聊看电影。
一个男生走进来,看到她愣住了,刚要跟她打招呼,视线落在她的脚上,一下子涨红了脸庞。
明琅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脚踝上有五根青黑的指印,还有密密麻麻的青紫吻-痕,与白皙的皮肤形成相当骇人的对比。
明琅也愣住了。
她不记得自己的脚被啃过。
……闹鬼了?
男生吞吞吐吐地问道:“你是……”
明琅正要说话,一个冷漠、低沉、有些戾气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她是我的妻子。”
沈澹月的声音。
话音落下,沈澹月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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