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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仆摇头道:“没有,只不过当初大夫买丁了时,券约只写明看家,没有约定要给大夫擦洗身体,出家进城送丧谒呀。”
听到这句话,沈晨和诸葛亮对视一眼,两个人的眉头同时皱了起来。
遇到懒奴了。
秦汉开始就基本已经废除奴隶制,走向封建社会。但这并不代表奴隶已经完全不存在,至少一直到清朝,奴仆都是古代权贵的财产象征。
汉末自然保留了一定奴隶文化,四世三公的袁氏奴仆无数,顶尖豪门要是没有数千奴仆那都不好意思出门。普通世家大族,有个几百上千人的奴仆是常有的事情,就连糜竺这样一个徐州富商,奴仆都上万。
诸葛氏虽然家道中落,但诸葛亮的父亲以前毕竟也是一位郡丞,泰山郡的二把手,基本的社会地位和财富还是不会少,因此家中有数十个奴仆,其中又以男仆居多。
后来诸葛瑾当家,考虑到自己目前只有十五岁,加上继母独自孤寡,男仆太多恐主弱奴强惹人非议,所以卖掉了大部分男仆,只留下四个忠奴。
其余剩下的奴仆则多以童仆为主,男仆可以做一些体力劳动,童仆则陪伴两个幼弟读书,侍奉郎君,为主家做一些简单的杂事。
诸葛玄来徐州接诸葛亮他们的时候,诸葛瑾分家去了江东,顺便带走了那四个成年男仆。
到荆州之后,因为家族要重新开始,服侍起居、建造房屋、开垦田地、养殖牲畜等等都需要大量体力劳动,因此诸葛玄雇佣了大量当地乡民用于建设,同时又买了六个男仆来管理这些事情。
古代大户人家蓄养奴仆其实更喜欢从小开始培养,这样忠诚度会高很多,因此就有了家奴这样的称呼。
而新买的奴仆忠诚度不够,对他太好容易恃宠而骄,对他不好可能会弃家逃跑。所以两汉时期,特别是西汉末年和东汉末年,主奴之间的纠纷非常多。
诸葛家原来的男性家奴都被诸葛瑾带走,现在的家奴多是七八岁十几岁的孩子,只有这新买的六个奴仆是年轻青壮,才需要他们出人出力。
结果倒是没想到有个男仆居然是个懒奴。
之前这些男仆在外管理诸葛玄置办的产业,内宅则主要由诸葛家的童仆在打理,只有要用到重体力活的时候,才会叫这些男仆过来,所以诸葛亮虽然知道这些男仆,但关系并不是很亲近。
而以前诸葛玄常年在刘表属下为官,每日里上班点卯,早出晚归,也没有时间来管理这些奴仆,导致在他死后,居然有一名懒狗奴仆想要推卸职责,顶撞主家。
虽说这样的事情其实很常见,在北方诸侯争霸的时候,由于官府秩序崩溃,盗贼横生,法制破败,大户人家即便是奴仆逃跑,也鲜少有人能管。
特别是黄巾之乱以及董卓之乱这段动荡时期,主奴之间的矛盾爆发非常激烈。
偶尔还会有老主人病逝,新主人太年轻,主弱奴强,反倒被家奴霸占了主家财产的事情,甚至在黄巾之乱的时候,不乏有奴仆噬主,参加起义军杀死了自己的主家。
但这里可是荆州。
刘表治下还算安稳,法治森严,官府的掌控力充足。
如果这个叫丁了的奴仆以为诸葛玄死后,诸葛亮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当不了家,他可以欺凌幼主,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听到丁了的话之后,诸葛亮稍微思索了一会儿,便扭头看向沈晨问道:“阿弟,你缺奴仆吗”
沈晨顿时心领神会,对门外的小童说道:“阿奴,你去把沈奇和邓皮叫进来。”
“唯。”
阿奴蹦蹦跳跳地往外面跑。
沈奇和邓皮并不是他的奴仆,而是邓沈二氏的远房亲属,专门保护沈晨的两个保镖。
丁了纳闷不已,问道:“大郎是要卖了丁了吗”
诸葛亮懒得搭理他。
过了片刻,沈奇和邓皮进来,问道:“小郎,唤我们何事”
第九十七章治家
“把他摁住。”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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