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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小砂锅放在洛振宇面前,陪着笑脸哄着他说:“爸爸,你猜猜这里面到底是什么?”
洛振宇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之前他们在楼上的书房不欢而散的画面历历在目,这会儿,她又变质问而转为讨好,这样的变化被洛振宇看在眼里,心里跟明镜一样。
但是,他却还是面色温和地微笑着:“什么啊?我来看看。”
“呵呵,这可是我让厨房专门给您做的!”
洛美薇手上还戴着隔热手套,在洛振宇准备让人打开之前,抢先一步将小砂锅上的盖子揭开,揭开的时候还很注意里面热蒸汽的漂移方向,盖子一歪,云云袅袅的烟雾从背离洛振宇面颊的方向徐徐泻出,最后她再将盖子拿开。
尽管只是个谨小慎微的动作,却让洛振宇的面色上流露出一抹难以察觉的满意。
洛美薇拾起边上的小勺,放进去搅了搅,然后温柔地说道:“爸爸,这是您小时候最爱吃的一道菜,您还有印象么?”
靳如歌一听是外公小时候爱吃的一道菜,立即将脑袋抬得高高地凑过去看,发现小砂锅里捞出来的全是白豆腐,还有粉皮跟粗粗的白葱段,除此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洛振宇嘴角一弯,乐呵呵地笑了几声,说道:“呵呵,你有心啦。”
洛美薇甜甜地回应了一句:“应该的应该的,只要你喜欢吃就好。”
靳如歌叹了口气:“什么嘛,连一块肉都没有!这种小砂锅,要是炖豆腐一起的话,最好加上牛肉跟平菇一起炖才好吃嘛!”
洛美薇白了女儿一眼,没有说话,她看着老爷子尝了一口,然后点了点头,继续尝着,她的嘴角也慢慢完成了一个完美的弧度。
凌予好笑地看着靳如歌,柔声解释道:“不是每道菜非要有肉才好吃的。在当时那个年代,这应该是你外公小时候吃过的,最好吃的菜了。”
洛振宇忽然顿住了筷子,别有深意地看了眼凌予,然后点头道:“是啊,我小时候条件艰苦,我妈妈给我做豆腐炖粉皮,都是不带肉的。那时候啊,大豆跟红薯都是自己家里种的,豆子做豆腐,红薯做粉皮,吃上一顿还真是不容易,上哪儿找肉啊。”
“哦哦。”靳如歌附和地顿了顿头,接着转向洛振宇,继续问道:“外公,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呢?我记得太公公不是很有钱么?”
靳如歌从小娇生惯养,那些老一代吃过的苦,她只在教科书里跟一些电视剧里才看见过,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自己家的长辈小时候,居然连肉都吃不上的。
洛振宇叹了口气:“我小时候,是跟着你太公公在J省的,后来才搬迁过来,慢慢做了点生意,家境才好起来的。”
洛振宇说完,凌予随即便脱口而出道:“J省么?”
凌予心下想着,如果洛振宇的老家在J省的话,自己又是洛振宇的亲生儿子,这不就是等于说,自己的祖籍是在J省?
然而,他潜意识里的轻声呢喃,却换来了洛振宇的无比欣喜:“是啊,等过一两个月,天气凉快了,你要是感兴趣,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凌予闻言一愣,面色掠过促狭,漆黑的瞳孔随即转向了别处,却刚好撞上了洛美薇神情不悦的双眼。
这道菜是洛美薇挖空心思用来讨好老爷子的,却不想被凌予占尽了风头,老爷子这会儿居然说,要带凌予回老家,那么洛美薇这道菜,还不如不做,现在自己费心费力地做了他最爱吃的菜,结果却让凌予得了一些夸赞和好处,这不是给别人做了嫁衣么?
她不悦地看了眼凌予,没有继续再说什么,闷闷地看着下人们将晚餐的菜色端了上来,然后执起面前的筷子,默不做声地吃了起来。
明亮的水晶吊灯将餐桌上每个人各怀心事的面孔,照射的别样生动。
洛振宇似乎根本没有在意到她的情绪,也没有就这道不寻常的豆腐继续夸赞她什么,而是笑呵呵地看着凌予,不断向凌予介绍着J省的大好山水,什么名胜古迹啊,什么逸闻趣事啊,什么特色小吃啊,他就像是个尽职尽责的导游,孜孜不倦,而且兴致盎然。
凌予此时的处境有些尴尬,他不动声色地吃着,也不知道他对于老爷子的滔滔不绝有没有记在心里,反正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再插一句话。
等到老爷子说完了,最后问了他一句:“不如就今年中秋节吧,中秋节我们一起回J省去,我也好久没有回家乡看看了,我们洛家在J省老家还有祠堂,还有堂系亲属呢!”
凌予咽下一口饭菜,然后略显抱歉地看着洛振宇:“不好意思,洛伯伯,我今年中秋节刚好加班。”
洛振宇口吻有些遗憾“这样啊,那样的话,不能找人代班么?”
凌予为难地说道:“不大好吧,去年就是别人轮班的,今年轮岗刚好轮到我。”
“哦。”洛振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好吧,那我们再议,再议!”
这个话题终于结束了,此时凌予才有勇气抬头瞥了眼对面的洛美薇,就看见洛美薇正垂着脑袋吃着自己碗里的饭菜,但是,不悦的眼神早已经退却,就连嘴角也漾起了满意的微笑。
这顿饭吃的有些如坐针毡,他夹了个鸡翅膀放进靳如歌的碗里,只觉得,自己似乎无端被卷入了一场根本不想加入的战争。
如今有了靳如歌,他已经不想去过问自己的生母,他害怕这其中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牵扯着,间接伤害到他跟靳如歌的感情。
既然决定了,两个人这辈子都不结婚,就这样相互陪伴地过下去,那么,他已经不能给她婚姻了,就更不能让自己尴尬的身份伤害到她。
他说过的,她才是他最在乎的人。那么,既然如此说出来了,他便也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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