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有灵力的话,她可以在符纸上书写,却没法将其抹去重写。
可现在符纸空空,她体内灵力充盈。
这一瞬,落摇仿佛回到了二百年前,那时的她满身有着用不完的灵力,能调动世间最强的至阳之力,她无所畏惧地闯荡三界,哪怕身陷妖皇宫,也敢与妖族储君大战一场……
若非神骨忽然消失,她不会输给朱厌。
落摇攥紧了狼毫笔,压住了心中翻腾的不甘……
她早就不去想这些了,也是今日冷不丁有了灵力,反倒牵起旧事了。
小遮跟了全程,用自己的小脑袋瓜分析着:“主人,我觉得可以答应鬼圣的条件,反正只是带他入鸿蒙树,能不能拿走魔髓是他的事,咱不负责。”
小遮又道:“没想到幽荧之力竟能拟化灵脉,难怪那魔域帝尊在没了魔髓后还能镇压魔族……嗯,你有了灵力就可以闭关修行,那这二百年转瞬即逝,很快就到命格大成之日,到时就能回鸿蒙树,彻底恢复神骨了!”
落摇眼睫低垂,道:“只怕没这么简单。”
小遮懵懵懂懂:“啊?”
落摇没做解释,而是专注于写信,她言简意赅地把来龙去脉写了下来,询问父亲的看法。
写完落摇又看了一遍,确定表达清楚后,才催动灵力,点燃了符纸。
等回信的空档,落摇打量了一下自己在长生峰的居所。
屋子颇为宽敞,比宜居峰上精致许多,她在宜居峰是与灵籁同住,在这里则是独占了三间屋子和一方庭院。
落摇从荷囊中取出自己的被褥、衣物等,着手布置寝居。
本以为得晚上才能等到父亲的回信,没想到只半刻钟不到,一张金色符纸悬在她面前。
小遮:“来了,陛下的回信!”
落摇忙起身,略整理衣服后,才触碰金色符纸,符纸消融,声音响在她心底:“摇儿莫慌,我已知晓此事,你能恢复灵脉,行事也方便些,至于取魔髓一事,我自有安排,莫要担心。”
听了父亲的回信,落摇并无意外。
父亲早就知道了,在卦象直指三界山时,他想必已经提前安排了很多事,若非早有把握,又哪会让她轻易下山?
二百年前那一场变故,受伤最重的反倒不是她本人。
落摇轻吁口气,本以为回信到此结束,没成想还有一段,只听青伏小心翼翼问道:“摇儿,那妖族储君可有前往三界山?你若还心悦于他,不妨直接带他回鸿蒙树,也省了再耽搁二百年。”
落摇先是无语,后又回过味来了:“朱厌来三界山……难道是父亲授意的?”
小遮倒吸气:“有可能,陛下一直误以为你喜欢大妖朱厌。”
小遮又疑惑道:“可朱厌一来就盯上了银索,还说什么找到他了,明显不是为你而来。”
落摇略作思索:“我知道了,是那琉璃瓶子,我们当时为了测试它的遮蔽性,站到了银索的寝居外。”
小遮也想明白了:“朱厌在九十九寝居外感应到了至阳之力,错把把银索当成你了!”
“还有那句话……我的确说过。”
她当着天界大军,在神族与妖族兵戎相见之时,对父亲说:“朱厌生得这般好看,女儿很是心悦。”
第12章战意起
落摇心情复杂。
小遮也是无言以对。
其实他俩早就怀疑过朱厌来三界山的目的,可朱厌一来就盯上银索,模样太过笃定,落摇难免心存侥幸——这都过去快二百年了,以妖族的善变,想必早就不惦记她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