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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第2页)

“你可真是……”他耳根骤然烫了起来,小声说,“要点脸吧!”

外边传来平小红的声音:“师父,师娘,前边路过一个小镇子,晚上就在镇里落脚如何?”

“好,先去找一家过得去的饭馆,吃饱饭再去寻客栈。”

“遵命!”

不知道什么时候平小红开始改口叫了“师娘”,苗笙虽然没反对,但也好些天过去,听到这个称呼依旧莫名羞耻。

但心里很甜,想听她多叫几声。

马车很快进了小镇,陆续有嘈杂人声传了进来,苗笙撩起窗帘,好奇地向外看。

这镇子确实很小,街道狭窄,路面还是土路,路两边的店铺看起来也都又旧又小,几乎不能称之为“镇”,简直就像村民自己建起来的聚集之地。

平小红坐在车辕上,伸长脖子基本上就把这小镇给看了过来。

“师父,这里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都很破。”女侠沮丧道,她还想找家店打个牙祭呢,“我看不如先找客栈,就在客栈吃吧。”

游萧从苗笙身旁往车窗外看去,知道她所言不虚,便“嗯”了一声,应允了。

繁华也好,破落也好,对苗笙倒是没什么影响,他什么样的风光都想看,都想感受一番。

马车继续往前走,突然有一阵隐约的歌声传来过来,随着距离拉近,声音越来越明显。

苗笙兴奋地拽了拽游萧的手腕:“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游萧忍不住乐,指了指前方一个小酒馆,“应该是从那里传来的。”

“我们去看看吧?看谁在唱歌。”

这种合理要求,游萧自然是满足他,平小红勒停了马车,苗笙戴好帷帽,三人一起从车上下去。

此刻正值太阳落山之际,低矮的云层被夕阳染成一片灿烂的金红色,波澜壮阔、蔚为大观,没有任何高楼阻挡视线,让人能尽情领略这自然风光的磅礴大气。

而旁边酒馆中传来的歌声,更给这风景增添了一抹豪情壮气。

唱歌的人声音微哑,但仍是偏清亮的音色,应该年纪不大,他唱的应该是一首古老的诗:“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是《诗经》里的一首。”游萧低声告诉苗笙,“应该是《魏风》。”

苗笙有些惊讶:“一听就听出来了?你倒是记得清楚。”

游萧莞尔:“七八岁时,背得最多的就是《诗经》罢了。”

“啧,看来我那时还是对你管教不严,小小年纪让你背这个,应该背些开蒙的诗集才对。”苗笙摇头。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了这简陋的小酒馆,现在正逢农闲时节,地里没活可做,青壮劳力们便常常聚在这些地方,聊天喝酒,瞎扯一通。

现在所有人都没吭声,正全神贯注地听坐在窗边的一个青年唱歌。

苗笙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不由有些惊愕。

这青年虽然皮肤粗糙,并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曾经应是细皮嫩肉的模样;他长得清秀漂亮,比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尽管身穿粗布衣衫,但依旧是鹤立鸡群,然而大家都只在欣赏他的歌声,没有任何人露出狎昵的神情,说明他们互相之间应当是相熟的。

这样的酒馆里应当都是常客和乡亲,突然出现几个陌生人会非常引人注目,于是游萧便赶紧拉着苗笙坐在了角落的空座里,免得打扰到别人。

苗笙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唱歌的青年,猜他顶多二十出头,一定过得十分开心,不然不会脸上挂着这么明显的笑意。

那人后脑勺靠在墙上,目光通过窗户望着外边的云海,歌声悠扬而又舒缓,握着小酒壶的手指还在轻轻打着节拍。

是一种难得的惬意和放松。

酒馆里已经点了蜡烛,盈盈烛光映在他身上,像是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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