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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站起身来,整个人的气场与刚才陈述证据时截然不同。
“审判长,我方认为,辩护人刚才的辩护意见,已经不是在正常的法律框架内讨论问题,而是在进行一场精心设计的诡辩。”
林默一开口,就给钱为民的辩护定了性。
“辩护人试图用‘不懂法’来作为脱罪的理由,用‘情绪化’来掩盖主观的恶意,用所谓的‘行业集体情绪’来稀释对方当事人的核心组织者地位。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混淆概念,是企图用民事侵权的逻辑,来强行解释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刑事犯罪行为。”
他的话语掷地有声,每一个字都清晰无比。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那段音频。被告人许天佑说的是‘统一行动’,是‘我把文案发群里,你们复制粘贴’,是‘把他口碑搞臭’,是‘我要让他社会性死亡’!请问,这是一个‘不懂法’的普通商人,在宣泄情绪吗?不!这是一个犯罪团伙的头目,在下达清晰的作战指令!”
“辩护人说,法律不强人所难。说得很好。但法律同样规定,无知不能作为免责的借口。不懂法,不代表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去犯法。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一个没学过生理卫生知识的人,就可以随意去侵犯他人?一个不懂金融法规的人,就可以去搞内幕交易?”
林默的声音陡然拔高,他往前走了一步,直视辩护席的方向。
“难道我不懂刑法,我就可以上街去杀人吗?!”
这句充满极端假设的话,如同惊雷一般在法庭炸响!
整个法庭瞬间陷入了死寂,连旁听席上记者按快门的手都停住了。
这话太重了!也太狠了!
直接将钱为民那套“法盲弱者”的说辞,撕了个粉碎,并且用最极端的方式,揭示了其逻辑的荒谬性。
李法官的脸沉了下来,他猛地一敲法槌!
“公诉方!请注意你的言辞!”
法槌声在寂静中显得格外刺耳。
“你的比喻极不恰当,已经超出了正常辩论的范畴!我在此予以警告!”
李法官必须维护法庭的秩序和严肃性,林默刚才的话,确实过火了。
然而,还不等李法官把话说完,一直沉默的钱为民却猛地站了起来,抓住了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
“审判长!我反对公诉方对我当事人的污蔑!”
他抢过话头,脸上带着一种被激怒后的愤慨。
“那按照公诉方的意思,我方当事人就活该被人在网络上肆意诬陷,他的餐厅就活该倒闭,他半生的心血就活该付诸东流,而他连最基本的维护自身利益都不能去做吗?!”
钱为民这一手反击,又快又准。
他巧妙地将林默的极端比喻,偷换概念为“公诉方不允许被害人自卫”,瞬间将自己重新置于了一个弱者的、被欺凌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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