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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千顺还在回味包子的味道:“爹爹,我还是觉得我们家的油条比小二狗子他们家的鱼好吃。”
宋百安哈哈笑:“好吃好吃,睡觉吧。”
宋千顺翻身,有些激动:“不知道新鲜的油条什么味道呢,听别人说新鲜油条可脆了,不是这种耐嚼的。虽然这种也很好吃,但好像吃吃新鲜油条啊。”
讲真,要在自己家炸油条,把宋百安全家家当都卖了,都凑不齐一锅油钱。
但去买油条,那就便宜许多了。
宋百安若有所思。
自己上一次买油条,就是去城里送菜的时候买的。
因为上一次是帮应天书院割蒜苗,割完拿工钱。
早就听说应天酒楼很火的宋百安,跟负责的人套近乎,要了个帮忙送菜去城里的活儿。
因为别人要么没名字,要么名字不好听,很难记,而宋百安的名字很好记,所以应天书院负责计数的贾宪记住了宋百安的名字,就选了他去送菜。
他比别的农人多干了一份活,多一份钱,他钱多所以才舍得买油条。
这一次,宋百安又在帮忙收菜。
因为蒜薹比蒜苗难收,所以虽然量没有上一次大,但人一样的多。
收菜一半,休息喝水时,宋百安看到贾宪又在拨弄算盘不知道算着什么。
这蒜薹宋百安也见过,就跟贾宪说话:“贾管理,这蒜薹运输可需要喷水保鲜,要不然这日头,不给蒜薹晒焉啊。”
贾宪低头一看,好像是这个道理。
早上起蒜薹,让客人晚上就能吃到蒜薹,掏出高价吃一桌,吃不到新鲜的成何体统?
要知道晚上随便一桌客人花的钱,按照平常百姓的生活,能花销几年。
贾宪:“老宋,要不然还是你多走一趟,你放心,还是多一份工钱。”
宋百安朴素的笑着:“可以可以,我一定照看好。”
贾宪算了一下账,突然发现,自己每次都额外掏钱临时雇佣,还不如让宋百安就长期干呢。
“老宋,你要不入职我们公司吧,以后就专门负责从我们应天书院运输菜去酒楼。”贾宪:“虽然我们只种了姜蒜,但其他菜也是要从应天收集送过去的。”
酒楼的菜供应,当然是从应天这个熟悉的地方拿最好,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如何拿?
所以,实际上运输队每天都要送很多东西去东京。
虽然以后运输的东西种类会增加很多,但其中,每天的新鲜蔬果,还有活猪羊狗,是不会少的。
的确需要一个懂农事的人。
这个人不止得懂,而且还得是本地人,别看圆通纲运里面所有人以前基本上都是种田的,但很多不是本地人,对本地作物特性不了解,容易闯祸。
而且这个人还得聪明,能学到新知识。
宋百安这个人就挺不错的,贾宪就想签下他。
就像其他人招募员工一样,招募他。
宋百安眼睛一亮。
别看自己来一回赚的挺多,但十天半个月才有一回,哪有稳定拿工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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