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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五十三只狗(第2页)

叶久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拿起象牙白BB霜和粉饼发胶,立刻在藏獒身上动手。一圈毛涂白,用发胶固定压下;一圈毛全黑,用发胶固定撸炸。

大功告成之后,藏獒全身一圈白一圈黑,一圈瘦一圈炸,叶久泽微笑,感觉这就是葬爱家族的真谛——新潮、夺人眼球、走在时尚前沿、轻易模仿不来!

“民主,你黑白分明的样子就像一匹可爱的小斑马!”

直男审美,最为致命。

宇智波斑:我是宇智波斑,不是宇智波斑马。

继藏獒之后,金毛惨遭毒手,它挣扎得最为剧烈,一双红透的眸子死死盯着“杀生皮卡丘丸”和“宇智波斑马”,发出了一生中最凄厉的嚎叫。

叶久泽兴奋极了,金毛的长毛最顺最滑,最好玩了!

他耐心细致地撸顺金毛的长毛,编了五十六根麻花小辫,每一根小辫都染上了漂亮的色彩。染完后,他快乐地拿起眉笔,在金毛的尾巴上写了一行字——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金毛:并不安好==

“啊,七彩的青春,疼痛的忧伤,漫步在丑陋人间的美丽的我!”

吉尔伽美什:我是吉尔伽美什,不是吉尔伽丑什。

在叶久泽将眼神转向萨摩耶的时候,萨摩就明白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不同于其他同僚的垂死挣扎,萨摩高贵优雅地走到叶久泽身边,等待他的安排。

白色的萨摩,是最容易化妆的狗子。

它是如此优雅,就应该化妹子们都爱的那款!

他记得那叫什么来着……哦,玛、玛丽苏?

是这个名字吧?他记得读大学那会儿,有个女孩子说过一句:“不想成为七彩玛丽苏的女人不是仙女中的小公举!”

七彩……玛丽苏?仙女……公举?

叶久泽拉过萨摩,为它仔细涂上了彩虹的色彩,末了,还在萨摩的俩耳朵上夹了向日葵发卡——嗯,很女孩!

接着,他又给萨摩的头顶用502黏上了一个镶嵌着水钻的小皇冠——嗯,很仙女!

然后,他又给萨摩的脖颈上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嗯,很公举!

最后,他拿出口红,给萨摩描出了性感迷人的烈火红唇——嗯,很玛丽苏!

“啊,不想成为七彩玛丽苏的狗都不是好狗!你现在就是狗中的小公举!”

蓝染:我是蓝染惣右介,不是蓝染玛丽苏,更不是蓝染小公举。

叶久泽看着大功告成的狗子军团,甚为满意。很好,这样即使再度混进了辉夜一族的地盘,也不怕被认出来了!

“君麻吕,你觉得我们再去一趟辉夜族地,他们会认出我的狗吗?”

顶着双马尾、穿着花棉袄的乡村风“萝莉”君麻吕严肃道:“大人,他们不可能认出来。”

“为什么你对我的技术如此自信?”叶久泽更严肃地说道,“我要你实话实说,不要总是奉承我。”

众狗:你也知道他奉承你啊==

“是,大人。”君麻吕绷着小脸,两坨高原红在篝火中熠熠生辉,“他们真的不可能认出来,因为我也认不出来。”

他是真认不出来……这四只神奇的动物居然是——狗?!

既然他认不出来,辉夜一族绝不可能认出来!

不……他的本族可能已经忘了几个月前见过的究竟是狗还是猫……毕竟他们总是打架,一不小心打瞎眼或打坏脑子,都是几率很高的事。

叶久泽仔细打量了一会儿,才惊觉自己的手艺居然如此出神入化:“被你这么一说我也发现了,讲真的我也认不出来!哈哈哈!我居然也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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