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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血色雒水24(第2页)

苏摇铃:“研究不出来,那你也没什么价值,不如去死吧。”

程序生命:“??”

你才是大魔王吧!

这是什么反派发言啊!

苏摇铃没给程序生命喊冤的机会,直接给了它一个禁言,没有拿出结果之前直接让它闭嘴。

切尔诺斯说,“这个程序生命的话不能相信,不过老头或许也不是什么好人,这些狡诈之辈我见得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什么都能利用。”

“他近不了郑季的身,便把玉珠给你,让你去替他做这件事,说了一大堆哲学话语,又是认亲,又是卖惨,还俯仰天地,展望古今,说白了,目的不就是诓骗您去送死吗?”

苏摇铃给切尔诺斯喂了十几块霾石,“不过,有一件事老头说的没错。”

切尔诺斯略一思索,就知道了,它回答道,“没错,这个叫做郑季的人,的确可能是一个最大的威胁。”

苏摇铃:“不,我说的不是这句话。”

切尔诺斯:“?”

“那是?”

“创造他的神,可能真的是我妈。”

五日后,有秦兵来报。

孟老死在了帐篷里,是寿终正寝,大概是把任务发出去了,死的时候很安详,双目紧闭,面带微笑。

按照他的遗言,苏摇铃为他安排了挫骨扬灰什么都不剩套餐。

但最后还是用他的衣物,立了一个衣冠冢。

孟九远远来送了一程,她没说话,也没到坟前祭拜,只是隔着百米的林木,看了一眼,又走了。

披麻戴孝的只有孟山一人,他还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或许意识到了孟老的离开代表着什么,但也并没有完全理解。

江陵只是告诉他,从此以后,他没办法跟在一个比自己更高的人身后了,在他身前,没了遮挡,日后,他需要一个人面对发生的一切。

王龁将孟山带在身边,教他行兵打仗,教他兵法,却从不让他上战场去亲历任何一场战斗。

王龁从十岁开始入军,起初一直做的是后勤兵,直到他十五岁,才斩杀了第一个敌人。

如今他未到十,却独自领军数十万,在整个秦军里,数百年以来,都未曾有过这样的先例。

这正是因为他从十五岁之后,就见多了死人,见惯了战场。

不经历实战,就没有经验,不经历惨烈的现实,只会把人命当做数字,把战事当做故事。

但他并不想让孟山看见真实的战场,至少现在不行。

他们被迫走上战场,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改变天下人的命。

但这个世界原本不应该是这样的,至少,这个世界的孩子们,不应该从小学习的不是仁义礼智,而是如何斩首如何杀人。

就连丁进,偶尔也会和孟山聊聊天,教他识字。

他常和孟山说的话是——“小子,你的运气很好,也很不好,运气不好,是因为你生在这个时代,这个时代,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

但你的运气也好到了极点,因为你的身边,有那么多人在保护你,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外面捡垃圾吃,有时候连垃圾都没得捡……”

“说这个干嘛,记住了,无论是那个白胡子爷爷,还是先生我,又或者是苏仲,王将军,江符师……我们很快都会离开你的,你的路,最终必然是你一个人走。”

孟山懵懵懂懂间,大概听进去了些什么,他仰着头问:“你们都要死了吗?”

丁进“呸呸呸”

了几声,“说什么晦气话!

我可是要长命百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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