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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封建社会被历史长河的浪头无情地卷走,满世界到处都是公主,王子,女王之类的。
小女孩长得漂亮了,就会被人称为小公主。
小男孩乖巧懂事了,就会被人说是小王子。
某女青年的冷艳气场强大了,就被那些单身狗当做女王来歪歪。
这要是放在封建社会,大家在这样来形容人,此人早就被当做叛逆被抓进大牢,掉脑袋了。
所以深受现代女王文化荼毒的李南方,就算是高看隋月月好几眼,以为她要当金三角的毒品女王,却也没敢去想,她的野心大到如此地步,要当个能颁布宪法的女王。
或者干脆说是元首。
元首是什么?
就是一国之领导人,才能有资格颁布宪法的。
望着隋月月,李南方懵逼很久,才慢慢地清醒过来,满脸我没听懂的样子,吃吃说道:“你、你再说一遍呢。”
“我说,我要在金三角立国。”
隋月月慢悠悠地问:“南方,这次你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听清楚了,听清楚了。”
最重要的事要说三遍还不算,李南方还又抬手在脸上用力搓了好几下,来证明自己不是在做梦。
“很惊讶?”
“不,不惊讶。”
李南方摇头:“就是觉得,你可能在发烧。月月,咱们回青山吧,这地方有鬼,能让你神经错乱。”
要说李老板最大的梦想就是混吃等死,这明摆着是自谦。
他最大的梦想啊,就是能当个数钱数到手抽筋,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有志青年——了不起,把南方丝袜卖到全世界都是,再和大卫哥,维森先生他们合力开发一号,来有偿挽救得妇科病的亿万妇女。
这梦想已经够伟大了吧?
毕竟当前能做到他所想的人,全世界不会超过五百个。
能够成为那五百人中的一个,李南方就完全可以骄傲的对人说,那是他的商业帝国,他就是伟大的国王了,以后去泡个更年轻漂亮的小妹,还不是手到擒来啊?
无论他混得有多牛比,他都没敢去想立国这种事。
立国啊!
就是创建个新的国家,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国旗,有自己的钞票,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什么东西,都是自己的!
外人来家里串门,或者来买棵白菜弄车大葱——对不起,请先出示护照。
要不是悬崖上有护栏当着,懵逼到头晕的李老板,估计能一脑袋扎下去。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能成为真正的女王。”
隋月月刚说到这儿,李南方就抢先说道:“全世界人民都不会相信。月月,我可以容忍你卖毒品挣钱,绑架陈晓,再利用我的大意生擒活捉我,愉快的逆推,让我羞愧到要死。这些,都不是事,我就当你是在胡闹了。你可千万别来真的,千万千万。”
隋月月要立国的想法,可把李老板给吓坏了。
他都语无伦次了,抓着隋月月的胳膊,在说出这番话时的语气里,都带有哀求的味道了。
“你还是关心我的,我很喜欢。”
隋月月却是神色自然,轻抚着他的手,慢慢把他抓着自己手笔的手指,一根根的掰开了。
李南方嘴巴动了动,颓然的放下了手臂。
隋月月说的没错。
无论她对李南方做了什么,哪怕真把他双腿给锯掉,他——他一旦找到机会,不把她碎尸万段是决不罢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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