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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陆辰星终于看完了。
他抬头瞄了一眼屏幕,见时珩正在低头做卷子,似乎并没有注意自己的状态,稍微松了口气。
时珩太会写了。
好喜欢。
陆辰星的脸红了红,意犹未尽地纠结了半晌,又把文档打开,把相对来讲刺激的地方又仔细看了一遍,这才对着耳机话筒说道:“看完了。”
时珩抬头,盯着他发红的耳尖:“觉得怎么样。”
其实,对方看文时候的各种反应全部都在他的观察之下,他即使不问,也可以猜到对方的大概心理,可是……他就是想要对方亲口说出来。
陆辰星:“好看呀,特别好看,我感觉比我写的好多了。”
时珩笑了笑:“我也感觉你比我写的好。”
陆辰星:“那怎么办,我们都觉得对方写的好的话……算谁赢?”
时珩:“嗯……算平局?”
“那就先算平局吧,那现在还是暂时是一比一,”陆辰星拄着下巴,“下一场比什么我还没想好,希望不要再平局了。”
“选个你擅长的比就好,”时珩的眼里藏着深意,“如果你想赢的话。”
陆辰星:“……”
前面半句像是正常提议,但最后这半句“如果你想赢”就很灵性。
就像是对方察觉到什么了一样。
其实,陆辰星在写自己的同人文时,早上和时珩的视频聊天后,以及看时珩的同人文的过程中,已经逐渐改变了原本的想法,觉得自己当个受的话好像也不错。
从谁上谁下的角度看,自己好像并不是很想日时珩;从谁宠谁的角度看,自己似乎很喜欢被时珩宠着的感觉;即使是在那什么的时候……也觉得到时候做被动的一方没什么不好的。
总而言之,自己就是很适合当受,完全不再排斥。
这个认知太可怕了。
明明原本是个只喜欢女孩子的直男的,然后因为发现时珩喜欢自己,退一步想着当个攻大概也可以接受,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慢慢觉得自己可以做受了。
但自己偏偏还不想主动承认这一点,本来打算直接让时珩赢了,自己再勉为其难答应做受。
结果似乎被时珩看穿了。
不过现在想来,如果是以前非常想要做攻的自己,同人文比赛说什么都是要赢的,只要说出一句觉得自己写的比时珩的好,就能直接赢了。
但自己并没有这么说。
……
陆辰星清了清嗓子,板着脸说道:“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可就要挑你不会的比了,到时候你输了可不要怪我刁难你。”
时珩笑着:“输了就做受,只要对象是你,我就都可以接受。”
陆辰星:“……”
妈的,他那么敏锐,一定是察觉到了!之前还说不做受的,结果忽然就说都可以接受了!他一定是想让我到时候赢了下不来台,做不成攻,然后逼我主动脸红着承认是受,想拿我寻开心!
腹黑怪!
我才不会顺了他的意!必须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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