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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膳羞,牛、羊、驴、豚、狍、鹿、雉、兔及水族海鲜、山蔬野蔌,无不具。
大率熏、炙、炉烧、烹炒,浓厚过多,为名亦各异。
而民间时令小菜小食亦毕集,盖祖宗设之,所以示子孙知外间辛苦也。
小菜如苦菜根,苦菜叶、蒲公英、芦根、蒲苗、枣芽、苏叶、葵瓣、龙须菜、蒜苔、匏瓠、苦瓜、齑芹、野薤等。”
这就像是说一个人很纯情,但是会的姿势很多。
总感觉有点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的猛人祖宗在大明最强盛的时候,吃着油饼,啃着大棒骨,乐呵呵的喝汤,偶尔还能来几杯。
但到了崇祯……
这明怎,我陷思。
魏讷一点也没有吃白食的自觉,拿着油饼吃了几大口,又浅嘘一口羊肉汤,这才咂咂嘴道,“要是鹅肉汤就好了。”
裴元听了都气笑了,直接不客气的鄙夷道,“就你也配?”
魏讷嘿嘿一笑,也没多话。
以这个时代食物的等次而言,第一等的食物,并不是那些牛、羊、驴、鹿之类的东西,而是鹅。
在明朝,如果请客吃饭,头一道菜是鹅,那就说明这是上等席面。
主人有面子,客人也吃的开心。
比如说,反应明朝时代大浪潮的《金瓶梅》中,西门庆纳金瓶首富李瓶儿时,请亲友的喜宴,第一道就是鹅。
之后西门庆为儿子摆满月酒,第一道大菜又是鹅,“须臾,酒过五巡,汤陈三献。
厨役上来割了头一道小割烧鹅。”
乔大户的娘子宴请吴月娘,“厨役上来献了头一道水晶鹅。”
被招待的吴月娘觉得很高兴,赏了厨子二钱银子。
那为什么《金瓶梅》中反复提及,而且很细致的提到这第一道菜呢?
因为《金瓶梅》是明朝的爽文啊。
提吃鹅,就像现在人写整茅台或者82年拉菲一样。
标志性强,又浅显易懂。
明朝吃鹅很上档次,而且还不是随便就能吃的。
明熹宗时的内阁首辅朱国祯,曾经在他的《涌幢小品》记载:“食品以鹅为重,故祖制,御史不许食鹅。”
这个规定听着很事儿逼,但如果换成现在的意思,就是担任公检法的公务员,酒宴不允许喝茅台。
是不是就挺能理解朱元璋的个人情绪了?
御史这个细分领域十分清贵,不但很容易上升,而且上升途径很广泛。
朝廷中有很多都察院出身的官员,所以吃鹅这件事儿,就很敏感。
魏讷在进入通政司前,也短暂以御史的身份,巡查过大同一带的屯堡。
有了这个资历,鹅就不是他能随便吃的了。
当然,真想吃的话,这里面也有些小技巧。
根据明朝大文学家王世贞的记载,他的父亲王忬曾经在家招待一位巡抚。
这王忬不是一般人,他担任巡抚、总督的时候,曾经挂过右副都御史的头衔,来的客人也是在都察院挂职的巡抚,按照道理,不管是主人还是客人,都是不能吃鹅的。
0335总感觉有点什么不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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