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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蹄酒馆是阴尸镇之中最热闹的酒馆之一,后台在阴尸镇中拥有很高威望。没有什么人敢在这里闹事。
此刻真是酒馆内生意最好的时候,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音在酒馆内回荡着。吧台上跳舞的舞女,身上的衣服少的惊人,环着一根钢管疯狂的摆动着柔韧的腰肢。一头长发披散着让人看不清她的面孔。
台下挤满了凶恶的掠夺者,他们穿着破烂的皮衣向着吧台疯狂的吼叫着,脸上的伤疤涨的通红,连脖子上的青筋都凸了起来。
雨点一般的钱币向着吧台砸去,整个酒馆的气氛热烈的仿佛要沸腾了一般。
李牧就站在角落里,看面色复杂的着舞台之上的舞女,她就是黄思鹤,整个血蹄酒馆最受欢迎的舞女。她甚至让整个阴尸镇都为她疯狂。
她也许在刻意忘掉成长中充满了痛苦与磨难的经历,记忆几乎瞬间便从童年跨越成年。
突然,吧台下的人群突然骚动了起来,一队黑衣人像水中的鲨鱼一样分开了人流,向着舞台走去。
“梦莎小姐,我们的老板请您上去喝酒。”
为首的一名强壮的黑衣人抬头说道。
他的话立即激怒了围在边上的掠夺者们,一名肥胖的,胳膊上纹着骷髅的掠夺者站了出来,挡在了黑衣人的身前。
“你们老板算什么东西,敢叫梦莎陪上去陪他。”
掠夺者们从来不是会忍气吞声的人,一群掠夺者在他的身后鼓噪着。整个酒馆内群情汹汹,几乎要将这几名黑衣人吞没。
“嘭!”
一声沉闷的枪声,那名挑头的掠夺者的脑袋被打爆了,头盖骨的碎片与脑筋一起,喷了他后面几人一脸。
所有的掠夺者都愣住了,他们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在血蹄酒馆中开枪。往常一有冲突斗殴就会冲出来的酒馆打手这时候并没有出现,任由这群黑衣人带走了黄思鹤。
李牧的双眼眯着,看见了那些黑衣人摆动手臂时衣袖下露出来的骷髅纹身,那是阴尸帮的标识。
黄思鹤被带进了一间装修奢靡的包厢之中。一名油头粉面,穿着棉纱西装的中年人急忙迎上来,小声的对她吩咐。
“唉哟,梦莎啊,这位客人,大有来头,你可得好好的服侍啊。”
他正是血蹄酒馆的老板。
“看看你身上的汗,妆都花了,快赶紧去重新整理一下。”
他说着,将化妆盒还有毛巾递给了她。
黄思鹤只是木然的点了点头,她一直相信姐姐还活着,所以拼命的挣钱,在阴尸镇发布了寻找姐姐的任务,将自己所有的积蓄作为任务的报酬。
包厢里有一个厕所,她走了进去,擦了擦因为跳舞而满是汗水的脸。打开了化妆盒,仔细的描了起来。
她长大了许多,脸上的五官长开,妩媚而又妖娆,只有一双眼睛里,依稀有一丝童年的模样。她的脸色苍白,皮肤纤薄,脸上的经络清晰可见。即使用了从中州运来的昂贵粉底,依旧遮不住她满脸的疲惫和由内而外散发而出的绝望。
包厢里坐着两个男人,周围围了一圈站着的打手,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派。
一边是穿着一身诸夏传统长袍,带着一顶瓜皮帽,留着老鼠须的猥琐男子。另一边则是一名穿着兴都斯坦传统长袍,一脸富态的兴都斯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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