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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基森不知道比热砂港热闹了多少倍,或许本就不该这么比较,可以说热砂港本来就是加基森的一部分。
走在这边的街道之间,杰斯觉得这里甚至比藏宝海湾都要热闹得多。
而且这里的地精比例比藏宝海湾高很多,藏宝海湾虽然是被地精掌控着,但里面感觉大多数人都是外来者,人类,矮人,巨魔,甚至是侏儒。
但在这里,外族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居民都是地精,而且感觉品种繁多——矮的高的深的浅的,甚至还有不少比格瑞德都矮不了多少的高个强壮地精走在路上,那些小地精看着他,感觉比看到巨魔还要害怕。
游戏里的加基森城就像是沙漠里用土墙围了个小村子,而这里的加基森,是真的有城市的感觉,内部复杂难走,街道互相交错,机器的金属气息和煤油味弥漫各处,嘈杂的噪音从街头到街尾哪里都吵闹不堪。
能看得出地精在这里至少经营了几十年了,许多建筑已经老旧到感觉随时可能歪倒。
虽然加基森看起来是个适合找乐子的地方,但三个人到了这里也没有什么到处瞎玩的心情,毕竟他们是来执行任务的,不能浪费太多时间。
好不容易在路人的指点下找到一家小旅店,走到门口,杰斯和格瑞德已经忍不住脱下靴子和斗篷来清砂子了。
这里跟游戏里的最大共同点就是街上,楼上,周围人的身上……满都是沙子。
温蕾萨则站在一边好像没事人似的,杰斯看了她一眼问:“你鞋里没沙子吗?”
“进沙漠里不应该把靴子扎起来吗?”精灵低了低头说:“之前去猎杀碎手氏族和那个死亡骑士的时候,凯法尔老师是这么说的。你们之前不是也去过那片荒漠,多少应该学到了点东西吧?”
格瑞德和杰斯对视了一眼,谁也没回应,只是默默地继续倒沙了。
加基森的旅店价格要比热砂港的合理得多,两个银币就能买一间房过一晚上,考虑到这可能是深入卡利姆多能呆的最后一个文明之地了,所以三个人要了三间房打算好好地休息一晚。
到了半夜,杰斯来到旅店前厅老板的柜台前,看着地精老板问:“我想知道……先生,关于前往北方的路线问题。”
“顺着路走,翻过山就到闪光平原啦,先生。”地精头也不抬地用熟练的通用语说:“不用规划什么路线,路上人很多,这一片地方很安全,最危险的也就是会把你变成水晶的石化蜥蜴。”
见杰斯一下子说不出话,他又补充道:“没关系,这是可以治疗的,马林诺格弗格先生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前提是你被发现的时候还没被完全变成水晶,你懂我的意思。”
杰斯咳嗽了一声,说:“我说的不是闪光平原,我的意思是,玛拉顿,你知道玛拉顿吗,先生?”
“玛拉顿?”地精放下手里的报纸。
杰斯拿出自己从神圣遗物学会那里比着画下来的路线图,摆给地精老板说:“瞧这,先生,我是这么打算的……”
他用手指指到北方的闪光平原,然后顺着狭长的千针石林一直往菲拉斯的方向移动……
走到千针石林一半的时候,地精一下子用力的烟斗把杰斯的手指挡住,说:“这里不行,人类。”
“这里怎么了?”杰斯问。
“你想横穿半人马酋长们的地盘吗?”地精笑了一声说:“想要去玛拉顿探险的这几年你也不是第一个了,但对着一张地图什么都不管直接画路线的冒险者我还是第一次见。”
杰斯盯着手上的地图看了一会儿,问:“那要走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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