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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来说,锦城是没有春天的,脱下羽绒服便是短袖。
不过初春的清晨,依然还裹挟着一层薄纱般的寒意。
刘蒙蒙打着慵懒的哈欠,揉着惺忪睡眼,趿拉着柔软的棉拖鞋,下意识地晃进了宽敞的厨房。
刚迈进门槛,她脚步倏地钉在原地,睡意瞬间消散了大半,一双大眼睛瞪得溜圆,写满了难以置信。
晨光透过巨大落地窗洒进来,勾勒出一个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忙碌的挺拔背影——吴楚之。
光晕在他宽阔的肩背上镀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围裙系带在腰间勒出紧绷的褶皱,滑稽中透着一股违和的居家人气。
刘蒙蒙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空气里除了粥米的甜香,还混杂着他惯用的雪松调须后水味道,像阳光晒透的松林,带着昨夜书房熬夜残留的淡淡墨水和咖啡因气息。
这味道让她心头莫名一酸,混合着灶上氤氲的暖意涌进鼻腔,差点呛出泪来。
分明是再寻常不过的清晨,她却像个好不容易找回失物的孩子,想碰触,又怕惊醒什么。
“……狗子?你怎么……在厨房?”
刘蒙蒙的声音带着刚醒的沙哑和满满的惊诧。
真不能怪她惊讶。
潮水褪去,才知道谁在裸泳,住在一起,才知道盛世美颜下小仙女的真正生活习惯。
相比起某些小懒猫,过了贪睡年纪的刘蒙蒙,是六女之中最早醒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姜素素怀了孕变得贪睡导致的。
鲜花需要绿叶配,勤快也需要懒惰来衬托,于是大师姐不知不觉间便爱上了这个早睡早起健康人设。
所以同住一个屋檐下,她太清楚这个男人的生活轨迹了。
狗子早起?
是的,不会有错,基本上每天吴楚之都会是整个家里最早起来的人。
但通常六点整,他不是在环湖绿道挥汗如雨,就是在楼下健身房的跑步机上稳定输出。
如果哪天早上厨房飘香了,那只有一个原因:昨晚他在某个姐妹房里的“运动量”严重超标,以至于他不得不早起吃东西给自己多补充点体力。
可现在?
才刚过六点!
他居然没去锻炼,而是穿着睡裤,围着她粉色小碎花的围裙(有点滑稽地紧绷在宽阔的背脊上),用汤勺搅动着咕嘟冒泡的砂锅!
最关键的是,刘蒙蒙昨夜起夜时还瞥了一眼,凌晨三点,书房里的灯还倔强地亮着,透出门缝在昏暗走廊拖出一道微光。
睡眠不足加上“劳作过度”?
哪个女侠昨晚这么生猛?
她的雷达瞬间启动,快速扫描。
吴楚之没有回头,动作自然地给另一个灶头上的煮着鸡蛋的小锅盖上盖子,这才转过身,嘴角挂着一丝笑意,
“醒了?”
他扬了扬手里的汤勺,“突然手痒,想做点顺口的暖暖胃。”
刘蒙蒙走近几步,厨房里弥漫着八宝粥特有的清甜香气,暂时压下了她心头的八卦小火苗。
她仔细端详他:眼睑下确实有点淡淡的青影,但神情并非疲惫,反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专注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紧绷?
她心底咯噔一下。
“你……今天要走?”
她脱口而出,声音比刚才清晰了不少。
吴楚之脸上的笑容微微凝滞了一下,随即恢复,点了点头:
“嗯,得回燕京几天。”
他语气平常,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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