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活动 暴雨(第1页)

貃10瓶水太重了,凭什么只让我一个人来搬啊?姐姐一起来的话,不就能全带回去了吗?”

还真是她。

袁轩成看到林夕夏费劲地拖着一个袋子正往别墅方向走着。

看那袋子里好像是一升装的饮料瓶,一共10瓶。

一瓶一公斤的话,总重量大概在10公斤左右。

对于女性而言,5公斤的重量已属沉重,然而林夕夏这位小姐在上次遭遇丧尸惊吓之后,竟仍敢外出,并且能够携带10公斤的水。

肯定是被林夕夏逼得才勉强出来的吧?

挺好,袁轩成倒要看看,以林夕夏的性格还能受得了林映雪多久呢?

“啊,好烦,都怪袁轩成!

这些明明都是你的工作,你一走全成我的了。”

林夕夏的抱怨声继续传来。

啊?

袁轩成闻言一愣。

关他鸟事,是你们要解雇我的。

这都能把火发来我头上?

话说你能这么轻松地搬水不遇到丧尸都是老子的功劳好吧。

草了。

“咳咳。”

他清清嗓子之后,刻意用嘶哑的声音模仿着丧尸发出一声:“吼——”

“呀——”

林夕夏的尖叫声立马响起。

接着“咕咚”

一声,林夕夏把手上的水给扔掉,撒腿就跑。

袁轩成在暗处,看着林夕夏惊慌失措的样子,不禁觉得好笑。

“让你没头没尾地把火往我身上发。”

袁轩成发出爽朗的笑声,径直走向小溪边脱了衣服开始洗澡。

对于两个大小姐,袁轩成倒是不打算把她们给怎么样。

之前用无人机看过K市的光景之后,他便察觉到未来人类幸存者会越来越少,尤其像林映雪和林夕夏这俩相貌绝佳,未经人事的美女只会更少。

以前他曾经看过一部电影,讲的是一个男人带着一条狗在末世生存的故事。

虽然他不缺物资,所生活的环境也相对安全,但他只有一条狗为伴,后来那条狗死了,男人便发了疯。

这电影告诉了袁轩成一个道理,寂寞是会把人给逼疯的。

凭借他现在这身本事和金手指,自觉能活得比其他人都要长。

可活的长有什么用?末世一个人活下来也太无聊了,有美女陪伴难道不香吗?

而且要在末世活下去,那就必须要种田,让食物可以持续循环地再生。

这都需要人手。

所以他打算留下这俩女人。

当然,虽然他会注意不让她们死去,但目前他也不打算帮她们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霍少的闪婚暖妻

霍少的闪婚暖妻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霸道帝少请节制

霸道帝少请节制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财运天降

财运天降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神兵奶爸

神兵奶爸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全职艺术家

全职艺术家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