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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予欢换衣间出来,发现大家看着她的目光都带上了羡慕。
她没多想,以为是自已穿上这条裙子很美,大家都在欣赏她呢。
当然了,她确实很美,裙子修身的设计将她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白色丝绸的光泽仿佛给她的瓷白的肌肤上了一层柔光,让本就耀眼的明珠更加引人瞩目。
而这颗明珠还区别于这个时代大部分明明很美、但羞于展现自已的美人,她知道自已的美,也敢于展现自已的美,落落大方地在镜子前提着裙摆转了一圈,眼睛亮晶晶地问众人:
“好看吗?”
“好看!
!
!”
如果说刚刚小阳只是随口赞美妈妈,那么眼下就是真的觉得他妈妈真是太美太美了!
他的妈妈打扮起来,真的特别特别漂亮!
沈予欢笑着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再看向谢廷川的时候,她觉得她都不用问他了。
男人狭长深邃的眼睛注视着她,里头并未掩饰的都是对她的欣赏。
谢廷川确实被沈予欢惊艳到了,无论是对她的样貌,还是她落落大方的姿态……
后面沈予欢又从小阳挑选的衣服中,陆陆续续试穿了三条,本想从中挑出两条,结果试穿的每一条都很好看。
没等她想好要挑哪一条,谢廷川就跟售货员说都要了。
沈予欢前世的经历以及她自身的能力注定了她是一个配得感非常强的人,她不会因为自已没有钱也没有工作,跟谢廷川的关系中处于低位就认为自已不该花他的钱。
他们现在还是夫妻,几条裙子而已,谢廷川要给她买,她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
她自已买了不少衣服,当然也不能缺少她儿子的。
小阳长得很漂亮,沈予欢以前看着小阳常常觉得遗憾,这么漂亮可爱的小家伙没有手机或者相机将他成长的每一瞬间拍下来,也没有钱给他打扮,穿的大多都是涛子和小花他们穿过的二手衣服。
现在有谢廷川和她兜里揣着的两千多块钱,还来到了百货大楼,她当然是不手软,给小阳买的衣服比她自已都多。
女人逛街都不知道累,沈予欢也是。
直到她注意到路过的人都看着他们,细细碎碎地说着什么:
“这一家三口长得也太好看了吧?这个男人好宠他媳妇和儿子啊,不仅帮忙拎包,连所有东西都拎了,那女人和孩子只要逛街就好了……”
“是啊,这个男人看着有些凶,没想到他竟然这么耐心地跟在妻子儿子后面,任劳任怨帮妻子儿子拎东西。”
“天哪,这是什么好男人啊!”
沈予欢扭头一看,就看到谢廷川拎着大包小包跟在他们身后:“……”
“给我拿一些,”
沈予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她顾着给小阳挑衣服,还真没有注意到谢廷川手上已经堆了那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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