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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赌气道:“就算嫁傻子,人家也宁愿,嫁给傻大年!”
李长贵步步威逼,那双粗壮的双手,像钳子般死死钳制着少女的胳膊,邪笑道:
“傻姑娘,嫁给傻大年有什么好的,那小子除了精壮点,哪一点比得上叔?”
“叔有的是钱,有的是地,叔保证让你天天开心的上天。。。”
借着酒劲,就想霸王硬上弓。
……
“老东西!”
陈年厌恶的吐了口唾沫。
小时候,程莹莹和陈年关系不错,天天跟在陈年身后,像个粘人的小跟屁虫,一直到陈年去县城读书关系才淡。
于情于理,都不能让程莹莹被村长欺负。
“啸天?”
陈年正寻思着,一条大黄狗摇着尾巴走过来。
大黄狗名叫啸天,是村里的流浪狗,跟陈年很亲,围着陈年打转,不断舔舐着陈年的小腿。
傻子三年,啸天却从未嫌弃过陈年,经常找他玩耍要吃的,隐隐将陈年当成了它的头狼老大。
陈年隔着铁门缝隙,指了指村长李长贵:
“啸天,让你去对付坏人,你敢不敢?”
啸天远远看了李长贵一眼,明显有些惧怕,村长李长贵,一向凶的狠,没少打骂这条流浪狗。
陈年略一思考道:
“啸天,给你点好吃的。”
说着陈年取出桃花吊坠,滴了一滴灵液在掌心,让啸天舔舐干净。
啸天本来就善于察言观色,十分的聪明,否则也不能存活这么久,而服用下灵液后,狗子立刻发生了变化。
皮毛,有一层细微的金色。
瞳孔,也变得金黄。
更大的变化是眼神,变得十分灵动,仿佛蕴含智慧,跟人类一样。
陈年摸了摸狗头:
“去吧啸天。”
“事成之后,再奖励你一滴。”
果然,蜕变之后的啸天,对灵液食髓知味,立刻竖起尾巴,几个箭步,冲向院子。
啸天也变得更加灵活,一起一落,就跳上了程莹莹家的房顶。
院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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