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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你的木系异能有治愈作用,我这个哥哥也不是第一个人知道的。
所以,你这么上赶着讨好人家是为了什么。”
林轩继续说道,“我记得末世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你不是说要让沈鹤归主动注意到你,肯定不会热脸贴冷屁股吗?”
林听雪其实很想说:以前和现在,怎么能一样?以前他们林家虽然有些比不上沈家,但是也差不了多少。
现在已经末世了,而沈鹤归在末世里面可谓是最厉害的异能者,将来被人称为“人间活阎王”
。
可以说,他对异能的运用很熟练,杀伤力很强。
到时候,他身边想要讨好他的人数不胜数,她要是想让沈鹤归注意到她,对她另眼相看,只能在他还没完全成长起来的这一段时间。
林听雪抿唇道,“哥,我之前那么做,不是没有让沈鹤归注意到我吗?所以,我想着换一种想法呢。
姜云檀那么骄纵跋扈,而我落落大方,甚至还能给他各种有用的建议,对比不是很明显吗?”
林轩听了后,心中哂笑。
这就是林听雪将他这个哥哥抛之脑后,有重要信息也不告诉他的原因?
不行,他不可能放任林听雪一直这样送。
他想了想说道,“上赶着的东西谁稀罕,只要你足够强大,到时候你再像他抛出橄榄枝,难道他会不接吗?而且,等会了京市,我们林家在末世里面站稳脚跟,当我们提出要跟沈家联姻的时候,沈鹤归和沈家真的会拒绝吗?”
“哥哥作为一个男人,实话告诉你,你现在用的方法很蠢。”
林轩的语气非常笃定。
林听雪闻言,脸上布满了迟疑的神色。
林轩见她神色松动,继续说道,“以前你对那些上赶着追求你的人,不也是不多看一眼吗?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利益结合是最重要的。”
“再说了,你就算是想用真心来打动他,但是你看看,他需要你的真心吗?你既然已经有异能了,为什么不先变强,等林家发展壮大,到时候害怕他不接受?”
林听雪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总之,她要跟姜云檀不一样,甚至要看起来比姜云檀更出彩。
-
另一边,沈鹤归等人出行的还算顺利,只是碰到了几只丧尸。
不过,他们还碰到了几只白色的兔子,在黑夜的车灯下特别显眼。
兔子比末世前大了一倍,但眼睛是正常的,身上也没有什么丧尸化的症状,想来就是单纯的变异。
那几只变异兔子被他们的车灯照了,愣了几秒后,飞快蹦走了,只留下一抹残影。
看来,它们不仅体型变异了,就连速度也变快了很多。
看到这里,他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不是所有的变异动植物都会主动攻击人类。
两辆末世前只开在平坦繁华街道上的豪车,如今开在乡间小路上,四周杂草丛生。
正当他们因为走错路了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平坦的水泥路,最后在一栋看起来稀松平常的二层小楼停下来,小楼里面没有任何灯光,看起来没什么人。
乔承明说道,“就是这里了,我之前来过的。”
可他们刚下车,车灯还没来得及熄灭。
突然,隔着铁门,他们看到小楼里面的门砰的一声被撞开,几个人冲了出来,嘴里喊着,“有人来了,救命啊。”
姜云檀顺着声音看过去,在他们的身后,看到了一双猩红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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