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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郝度元4k(第1页)

居住在肤施城西面的郝度元是个野心勃勃的人。

如今他已经三十七岁了,手底下有上万人,已经不需要冲锋陷阵了。

可他仍然每天早上骑马射猎一个时辰,作为令自己保持强壮和清醒的必备功课。

在经过了几十年的风霜摧折后,肤施城的城墙已经显得有些破旧,地基上到处都是裂缝,以及从裂缝中顽强生出的杂草,而铁弗人的部落,就夹杂在这座肤施城废墟之中。

来到废墟南面的山头上,可以看到铁弗人数以千计的帐篷,在那里可以看到熬煮酪浆的冉冉白烟,像长蛇般引人注目。

而郝度元的左右随从们如沮渠遮、多兰刹、薛干休、叱干铭等人,大家也都惊叹于首领的射术。

当然,这无论是比起匈奴人、还是鲜卑人的巅峰时期,郝度元的势力都相差甚远。

然而在现在,在秃发树机能已经遇刺后的第十四个年头,已经坐拥三千余落的郝度元,已经是朔方中数得着的势力了。

“大人神射!”

沮渠遮提着一只中箭的大雁,来到首领的面前,弯腰恭维道:

“这只雁大概在五丈来高的高空上,在地上看就只有苍蝇大,但大人却能在四十余丈外一箭而中,真是豪杰啊!”

郝度元此时下了马,对着随从们笑道:

“不要这样说,人要有自知之明,在位的谁不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不过是看在我的面子上,让我一步。

我也只不过是以此来强迫自己,不要懈怠罢了。”

郝度元擦干了身上的汗水,与部下们走到正在熬煮的铜镬边,各自用碗取了奶粥,与众人坐在马扎上,一面饮食一面吩咐道:

“秋天又要来了,这里的水草已经不多,你们要做好准备。

再过十来天,大雁南飞,等黄崖集那边送来新一批物资,这里就待不得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座的众人都明白,这是在准备下一次迁徙。

多兰刹问道:“大人,这次我们往哪里走?”

“去西边,到高平川吧。”

在座的部下们都露出为难的神色,因为高平川位于陇西。

那里不仅与肤施相隔甚远,而且中间多有高山,道路险绝难行。

特别是在过陇山的时候,如果稍有不慎,从山路上滑倒摔亡,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郝度元显然明白部下们的疑虑,作为首领,他必须坚定部下们的决心。

故而他用不可置疑的语气说:

“想要成就大事,就必须要有克服困难的决心,这一去并非是杀人打仗,只不过是多走些山路而已,有什么可怕的呢?”

“当年我率部离开上党,麾下不过只有百余落,却不远千里跋涉到朔方,满怀雄心壮志。

为什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看朝廷的脸色,才能抬头挺胸做人!”

“这次我们去高平川,不只是放牧躲避朝廷的追查,还要趁机拉拢氐人,用牛羊多换些铁器,如此招兵买马。

来年我们再和刘训兜相争,未必不能取胜!”

郝度元口中的刘训兜,乃是匈奴北部帅,他大本营在新兴郡的虑虒山下,也在暗中经营朔方诸地,与郝度元颇有冲突,可以说是郝度元眼下最大的敌人。

部下们自然不敢反对,正如郝度元所说,这位首领的地位是实打实的闯出来的,部下们若是想要质疑,必须先衡量自己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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